麦金托什腼腆地点了点头。 说真,顾问先生第一次见到类大麦金托什呢,过也算难认,毕竟他们间很多共同点。 位类大麦金托什一个健壮南方农场男孩,睛亮亮,脸上少雀斑,在他安静动时候,周围可能会觉得他内敛而腼腆,但当他干起活者开始运动时,们才会现,个年轻其实藏拙了,他机敏又强壮,简直像一头虎一样。他带着个黄帽子,穿着格子短袖和牛仔背带,背带口袋里揣着厚手套,脚上穿着在农场中工作靴子,而且刚刚过。 由于父母在身边,而史密斯婆婆又年龄太大,作三兄妹中唯一成年孩子,他会负责在早上开车送他两个妹妹上学,然再农场做农活,当然了,并意味着他就一个刻板意义上那种了养家而抛弃学业男孩,事实上他一直在通过函授学习大学农学课程呢。 过令遗憾,他现大学农学课程和他常实...
...
记者招待会上美女记者丁佳玲方先生,很高兴采访你。方宇面无表情你高兴的太早了来自丁佳玲的负面情绪787重生平行空间,随身坑逼系统,从快男开始,一步一步带崩娱乐圈画...
本文文案末世大佬打丧尸,一不小心打进了一本女主重生的年代文里,成了爹不疼娘不爱还被丢到乡下插队的炮灰女配。风知意顿时乐了艾玛,终于不用整天提着脑袋跟丧尸拼命,赶紧咸鱼躺平。至于缺衣少粮风知意...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