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那就这样,见面谈。”
机场的广播在催促乘客登机,林浩匆匆挂了电话,关机。
拖着旅行箱匆匆走过去的背影,走路的姿势的确显得有些奇怪……也许昨晚的确是太疯狂了,一想起来,还让他的脸像滴血一样……
只不过,林浩并没有想到,自己这趟倒霉透顶、诸事不顺的“旅行”
还没完——
当女王遇上帝王
从伦敦到纽约,比起之前辗转于阿联酋的那通车马劳顿来说,这个距离、飞行时间还有大都市的交通便,已经舒适迅速太多了。
几小时后,纽约。
当初,这个地址是林浩给叶轩一的,他自己当然有备份,地点不难找……不算是什么富人区,只不过是车水马龙的商住两用摩天大楼,楼顶的房子买两套上下打通,那家伙倒还真是懂的大隐隐于市。
按了楼宇可视门铃,帮他开门的人不是叶轩一,视频里出现的男人是典型的东方面孔,虽然陌生,但是林浩已经第一时间知道那是谁了——眉宇间张扬、霸道,有些像江少筠、却没有江少筠的鲁莽,有些像谭鹿、却没有谭鹿的疯狂,他在这个男人眼睛里看到的是衣服把睿智刻在张扬中的帝王相,从容的太过头儿了……和几次通电话的时候,那个男人给他的感觉同出一辙!
楼宇门很顺利的打开,站在电梯里的林浩却已经开始隐隐不安……这是他见过的最难对付的对手,如果能够不成为对手就好了!
这种感觉颇像是单刀赴会,其实不然……中间还加了一个叶轩一!
他不太能想象……叶轩一那个神经大条的笨蛋在这种人手里过的活蹦乱跳的情形!
电梯里,林浩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最方便的位置藏了两支枪,还有一条飞刀带,上面挂着十六柄飞刀,鞋底里分别藏了烟雾弹和催泪弹……如果等一会儿情形不好,他拼死也要把叶轩一救出来,人是他派来的,这是他必须为自己的决策失误承担的责任!
可是……该死的!
林浩揉了一下困痛的腰际……昨晚拜江少筠所赐,他现在的情况糟透了,想到刚才视频里那个男人游刃有余的表情,他还真没什么胜算!
每次都是这样,被欺负了,打碎牙往肚子里咽,连伤心难过的时间都没有……江家的那群混蛋!
然而,一路上千算万算,林浩却怎么都没想到在房门被打开的那一瞬间,一切都跟他想的不一样!
“久仰大名,欢迎光临寒舍,快请坐吧。”
干净的房间里没有任何不和谐的东西,色彩柔和的壁纸,柔软的沙发,墙上挂的是中世纪风格的油画,别说枪了,脸装饰用的刀斧都没有一件,比起江家的豪宅来说,这里并不算宽敞,却布置得格外温馨……墙角放着把吉他,吉他旁边是一只迪斯尼的玩具熊,没记错的话,那是叶轩一那个笨蛋最喜欢的款式……
不凶恶、不威严,也没有土豪或者新贵的味道……平实的小资风格,如果不是预先知道这里的主人是谁的话,就连他说不定也会以为这里只是一个时下流行的单身“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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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