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膳时分,金光献等人再次出现在斋堂,看见李洛和崔秀宁顿时一怔。
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李洛现在换了衣服,整个人的气质已经焕然一新。
即便这衣服在金光献眼中很普通,那也比昨天强出太多。
看着身姿挺拔,面目俊朗,气度清越的李洛,金光献竟油然生出一丝嫉妒之心。
这个李洛,光论卖相的确比他强。
无论身高还是相貌,都算是风仪出众。
至于崔秀宁,更是让他难以自制。
他曾见过英华公主一面,觉得很难再有比英华公主更美的女子。
可这女子却比英华公主更像公主。
这个女子,我金光献一定要得到!
金光献毫不掩饰的火热目光灼灼逼人的刺向崔秀宁,完全不顾贵族子弟的风范和礼仪。
就是瞎子,也能看出他的念头。
崔秀宁冷哼一声,转头不再搭理。
这人实在太让人厌恶,简直是人渣中的人渣。
李洛暗叹一声,真是红颜祸水啊!
要是崔秀宁不来传灯寺,她就不会被金光献惦记。
可话又说回来,没有崔秀宁的刺激,金光献也不会昨晚在藏经阁说出他想要的信息。
其实,这事肯定不怪崔秀宁。
长的漂亮怎么就成错误了?难道还能一辈子不出门?怪就怪两人身份卑微,没有自保的势力罢了。
如同“小儿持金过市”
,没有贼惦记才怪。
“李洛,你最好在传灯寺多吃几口饭,出了传灯寺本郎君怕你没机会吃饭了。
当然,如果你答应本郎君昨天的条件,我保证你还能吃几十年。”
金光献随便吃了几口,一边用雪白的绢布擦嘴,一边旁若无人的说道。
此时斋堂并无有分量的僧人,在场的都是香客居士,他说话自然毫无顾忌。
四个雄壮的私兵虎视眈眈的站在边上,手按刀柄逼视李洛。
李洛霍然站起,毫不畏惧的指着金光献,“想不到与我李氏数代联姻的金氏,竟然出了你这样的败类!
难怪金氏这些年江河日下!”
“你说什么!”
金光献觉得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金光献,本郎君本来不愿与你计较。
你可知为何?皆因家父曾说,仁州金氏与李氏世代联姻,荣辱与共。
昔年我李氏子谦公执政,多耐金氏相助,两家相携百年。
对于金氏不可不敬。
我这才一忍再忍,甚至不愿透露籍贯,以免你难堪。
怎么,你竟当本郎君好欺不成?
本郎君在大都时,大元真金太子也曾招我入东宫为僚属。
你算个什么东西,竟敢如此欺辱本郎君!”
李洛突如其来的作,金光献刹那间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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