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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1页)

李荷花揣着自己的工钱回家去了,没有问起季长歌去见了马老爷的事。

季长歌随便吃了点东西,躺在屋里睡了个饱饱的午觉,等到傍晚时分,才是起来做晚饭。

大棒骨被季长宁吊在井里,免得坏了。

季长歌将猪蹄放在火上,燎了一遍,烧掉猪蹄上的细毛,将猪蹄表皮燎成焦黄色,再竹片刮洗一遍,猪蹄剁块,不要太大。

她今天要做的是红烧猪蹄。

但在动手前,她将猪蹄分出了一小部分,放在小碗里盛着。

猪蹄冷水下锅焯水一遍,随后捞起来用温水冲洗一遍,沥干放在一旁备用。

葱姜蒜洗干净下锅爆香,加入八角、香叶、桂皮、干辣椒等翻炒出香味再将调料都捞起来,加入冰糖炒至融化,倒入猪蹄翻炒上色。

加入酒、酱油翻炒均匀,加调料爆炒,加入热水,大火烧开后盖上锅盖闷着。

大棒骨剁半根煮粥,刚才留着的猪蹄用另外的锅炖了汤。

这是南风的晚餐,红烧猪蹄热气,还带着酱油,民间有一种说法是,有伤口的时候最好不要吃太多的酱油,不然伤痕就没办法消退,还会带上一层黑色。

虽然南风的伤口已经结痂,还是伤在了肩膀了,却还是要小心为上。

尽管清淡,但季长歌在里面还加了些萝卜丝,因此骨头粥倒是具有多重口感,香气浓浓。

骨头粥好做,但为了保证口感,季长歌还是煮了好一段时间。

闷着猪蹄,煮着粥,季长歌也开始煮红薯饭。

因为猪蹄吃多难免会腻,红薯杂粮,反而解腻。

猪蹄的香味儿一出来,季长乐就待不住了。

季长安和季长宁还在院子里拔草,季长乐就已经洗干净手脚,乖乖坐在季长歌的旁边,帮着烧火了。

猪蹄闷了半个时辰,开始转大火收汁。

闷得软糯的猪蹄捞出装盘,季长歌先夹了一块小的猪蹄肉,让季长乐先吃着。

季长乐用小碗装着猪蹄,将筷子戳到肉里,放到嘴边咬上一口。

做红烧猪蹄的调料十足,不仅香,还带着一丝丝的甜味。

猪蹄内的筋也变得软烂,被火燎过一遍的外皮格外焦香。

季长乐吃了一块,忍不住直舔嘴唇,幸福得眯起眼睛来。

“比阿奶做的好吃!”

季长乐嘀咕着,他是男娃子,以前家里做炖猪蹄的时候,季长歌和季长宁只有吃黄豆的份儿,他倒是能分到一两块肉。

不过,比起季元来,这一两块肉都不算什么事儿了!

只要季元想吃,什么时候都是有肉的!

幸亏现在他们已经分出来单过了,不然的话,铁定是吃不到这样的好东西的!

季长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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