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荷花揣着自己的工钱回家去了,没有问起季长歌去见了马老爷的事。
季长歌随便吃了点东西,躺在屋里睡了个饱饱的午觉,等到傍晚时分,才是起来做晚饭。
大棒骨被季长宁吊在井里,免得坏了。
季长歌将猪蹄放在火上,燎了一遍,烧掉猪蹄上的细毛,将猪蹄表皮燎成焦黄色,再竹片刮洗一遍,猪蹄剁块,不要太大。
她今天要做的是红烧猪蹄。
但在动手前,她将猪蹄分出了一小部分,放在小碗里盛着。
猪蹄冷水下锅焯水一遍,随后捞起来用温水冲洗一遍,沥干放在一旁备用。
葱姜蒜洗干净下锅爆香,加入八角、香叶、桂皮、干辣椒等翻炒出香味再将调料都捞起来,加入冰糖炒至融化,倒入猪蹄翻炒上色。
加入酒、酱油翻炒均匀,加调料爆炒,加入热水,大火烧开后盖上锅盖闷着。
大棒骨剁半根煮粥,刚才留着的猪蹄用另外的锅炖了汤。
这是南风的晚餐,红烧猪蹄热气,还带着酱油,民间有一种说法是,有伤口的时候最好不要吃太多的酱油,不然伤痕就没办法消退,还会带上一层黑色。
虽然南风的伤口已经结痂,还是伤在了肩膀了,却还是要小心为上。
尽管清淡,但季长歌在里面还加了些萝卜丝,因此骨头粥倒是具有多重口感,香气浓浓。
骨头粥好做,但为了保证口感,季长歌还是煮了好一段时间。
闷着猪蹄,煮着粥,季长歌也开始煮红薯饭。
因为猪蹄吃多难免会腻,红薯杂粮,反而解腻。
猪蹄的香味儿一出来,季长乐就待不住了。
季长安和季长宁还在院子里拔草,季长乐就已经洗干净手脚,乖乖坐在季长歌的旁边,帮着烧火了。
猪蹄闷了半个时辰,开始转大火收汁。
闷得软糯的猪蹄捞出装盘,季长歌先夹了一块小的猪蹄肉,让季长乐先吃着。
季长乐用小碗装着猪蹄,将筷子戳到肉里,放到嘴边咬上一口。
做红烧猪蹄的调料十足,不仅香,还带着一丝丝的甜味。
猪蹄内的筋也变得软烂,被火燎过一遍的外皮格外焦香。
季长乐吃了一块,忍不住直舔嘴唇,幸福得眯起眼睛来。
“比阿奶做的好吃!”
季长乐嘀咕着,他是男娃子,以前家里做炖猪蹄的时候,季长歌和季长宁只有吃黄豆的份儿,他倒是能分到一两块肉。
不过,比起季元来,这一两块肉都不算什么事儿了!
只要季元想吃,什么时候都是有肉的!
幸亏现在他们已经分出来单过了,不然的话,铁定是吃不到这样的好东西的!
季长乐长长地叹了一口气。
“小小年纪,叹什么气?”
上辈子上个警察的林耀,没想到这辈子也是个警察,还是个卧底警察,卧底在这个融合了无数经典电视剧,经典电影的特殊世界内。寄语死亡非是终结,亦或是无限开端...
顾长生当初说好了撩完天命之子未婚妻就跑,可三年之后又三年,三年之后又三年!现在人家师娘和青梅竹马的小师妹都缠上我了!再不收网我就成天命之子了老大!系统你对我态度好点行不行!现在全仙界只有我知道你的身份,回头我把你自爆出去,你一辈子当黄毛我也就不用烦了。顾长生那你想我怎么样?天天提醒自己我是纯爱战神?做梦的时候都喊着,曹贼给爷死?系统要不…你再把这个天命之子也给撩了?顾长生?穿越仙界,获得天命掠夺系统!抢夺天命之子重要之物后可按重要程度获取奖励?顾长生看了一眼这个杀气满满的系统,又看了一眼修仙界公认的法财侣地四字真言,最后把目光锁在了侣字上面…嘶…我竟有丞相之姿!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我成了天命之子的替身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uzi退役,江北穿越s2末期,网吧偶遇uzi看着屏幕里的vn,江北不禁攥紧拳头这样的男人,凭什么不值四保一这样的男人,凭什么不能拥有一个薇恩的皮肤全球流131分推全新四保一套路这一世,就让金雨洒落...
他,穿越至三国成为八岁孩童被童渊收养,与赵云,张任和张绣称兄道弟,于洛阳凭借卓越的见识获得蔡邕赏识,并成为蔡邕的门生,在虎牢关之战与吕奉先大战两百个回合,从此声名鹊起。他麾下谋士猛将无数,能与当世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