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误会他了。”
安森叹气。
某方面来说,庄云天确实如她口中说的那样自私冷血。
另一方面却是由于他的爱藏的很深,相对的夜不容易表现出来。
再加上他所处的环境复杂,自然而然的造就他这种惯于隐藏的性格,他不也如此吗?
“我没有误会什么,也恳求你不要再给我希望,我已经受够了希望落空的滋味。”
待在庄云天生病近三年她什么甜头都没尝到,尝到最多的便是失望,她已经学乖了。
“我没有骗你,因为他真的爱你,你手腕上的伤痕便是证据。”
安森指着她的右手腕,要她看看。
证据?
俞笑晗呆愣了一下,翻开右手腕看着两个月前留下的刀疤,不明白这又能代表什么。
“你这刀疤是不是庄云天割的?”
她点点头,他怎么知道?
“别这样看着我,我会知道是因为我注意到他的左手的手腕上也有一道同样的刀疤。”
“这又如何?”
她不想玩猜谜游戏。
“你知道吗?苏格兰高地有个习俗,就是当一对男女决定结婚的时候,男方会在女方的手腕上划一刀,也划开自己的手腕,然后再用白布条包裹起来,让彼此的血交融,其中的含义是:从此你的血液中有我的存在,我有你的存在,生生世世永不分开。”
生生世世永不分开?他的意思是---
“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安森微笑。
“在庄云天心中,他早已把你视为他一生中唯一的伴侣,所以才会悄悄举行这个仪式。”
也就是说他想娶她,这怎么可能?他明明把它当游戏来玩的。
“我不相信。”
她很想相信他的话,但是她做不到。
“如果事情真的如你说的那样,他就不会命人帮我施打毒品。”
这算哪门子的爱情表现方式。
“他没命人帮你打毒品,这一切都是我的主意。”
安森深吸一口气,苦笑着说道:“是我出的主意要谢意德为你施打毒品的,因为我怕你会害了庄云天,所以想趁早除掉你。”
这一切都是安森搞的鬼而不是庄云天?
俞笑晗愣了一下,不可置否的看着安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庄云天为什么不否认?
“你不妨回忆一下当时的情景,在你毒瘾发作的痛苦边缘,是谁帮你撑过最痛苦的时光,你便会了解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
是谁帮她度过最痛苦的时光?在她濒临疯狂的时候,是谁的双手遏止她伤害自己,不断的在她耳边告诉她:支持下去?
她闭上眼睛捕捉那段模糊的记忆,依稀听见某个低沉暗哑的声音哽咽的说道:做得好,丫头,做得好。
“庄云天---”
是他,帮她戒掉毒品的人就是庄云天。
俞笑晗两眼着火的瞪着安森,忍住给他一刀的冲动,冷冷的质问他:“你这么做有什么目的?难道你看不出来玩对他一点害处也没有?”
反倒是他才值得怀疑。
“我当时不知道,但我现在知道了。”
安森无奈的回道,仿佛已认命。
“你---跟她很像,不是长相方面上的像,而是个性,不,不如说你比她更坚强,有一股永不服输,永不放弃的精神,难怪庄云天会受你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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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