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小白是狂热的黄金爱好者,季城不知道的是,她在国外的某家银行存储了大量的黄金,不为别的,只是她曾经看过一个典故——金屋藏娇。
她想铸一座金屋——将自己藏起来。
不过,现在她有些改变主意了。
“季城,我铸一座金屋将你藏起来吧。”
白小白细长的手指搭在季城的前胸,扬起笑脸,身子后仰,一只脚脚尖着地,很美的曲线。
黄金柜台的营业员温和的笑了笑,季城捉住白小白的手握在掌心,故意曲解道:“我有那么不能见人么?”
白小白斜睨了他一眼,踮起脚尖,呼着清淡的香气,附耳低声说:“你脱了衣服试试。”
脚掌着地的时候,红润的唇还若有似无的滑过季城的脸颊。
白小白感到自己的手被握紧了,季城的脸又凝住了,这个男人呵,又不好意思了。
“你看喜欢什么东西,快买,我们今天还有许多事要忙。”
“我要你给我选。”
白小白撒娇。
季城都无语了,心中默念,这是我女儿,是我女儿,我女儿。
季城一眼相中了一对龙凤镯,对于现代的年轻人来说,是非常俗气古老的款式,但是却颇受大妈们的欢迎。
“为何要选这个?”
白小白不解。
季城理所当然,“分量足,够大。”
临走的时候,奶奶就一再叮嘱了,不能对媳妇小气。
清油炒韭菜,各人媳妇各人爱
白小白弯了嘴角,她男人果然够——实在。
营业员笑眯眯的将那对足有一百多克的镯子拿上了柜台,白小白一双细细白白的手套上了镯子。
“不错,好看。”
季城拉着小白的手,掷地有声。
营业员啧啧称赞,“小姐你戴着真好看,你男朋友真有眼光。”
她即是想推销拿提成,又是由衷的赞叹,美人果然是美人,再俗气的东西都能戴出大雅的感觉。
叮铃铃,季城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掏出来看了看,笑了,发小的电话,拍了拍小白的手,“我去接个电话,你慢慢选,选好了,一起付钱。”
季城接了电话,快步离开了人多的地方,而是找了处拐角僻静点聊了起来。
白小白褪了手镯,“先包起来。”
然后继续漫不经心的挑首饰,其实她并不喜欢戴首饰,一个杀手,要的就是干净利落,若是身外之物太多,只会成为拖累。
“海哥,人家不依嘛……”
女人嗲的都能掐出水来的声音。
白小白不自觉的摸了摸胳膊,鸡皮疙瘩呀,暗自羞愧道:难不成自己平时就是这般的恶心人?循声看了去,却与一个清俊男人的视线在空中相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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