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秀给了一个敷衍至极的营业笑容,然后一摊手,“你看我们真的不合适,还是不要勉强彼此了。”
“怎么会勉强呢?我以后一定注意不瞎说。”
风骁试探地抬头凑过碰了碰景秀的双唇,没有看到她明显的抗拒心下松了松,抬手扣着景秀的后脑勺给了她一个极致温柔的长吻,“我们怎么会不合适呢?刚才你还说我们天生一对的。”
“……”
景秀一双眼睛水汪汪的,和风骁狭长的凤目对视了一会儿,这才抬起双手勾住男人的脖子,居高临下地俯视风骁英俊的脸,扬起眉,“说不定这世上和我天生一对的人不只你一个呢?毕竟我这个人吧,爱好挺广泛的。”
景秀:虽然男色确实惑人,但也不是非你不可!
“怎么会,我定然是秀秀的最优选。”
在同等的条件下,风骁觉得自己定然是最好的,这点自信他还是有的。
“那谁知道。”
秀秀微微扭腰侧身,把自己的脑袋搁在风骁的颈侧肩膀上,表情依然有些冷淡,“万一下一个更乖呢?”
“不会的,定然是我最好。”
风骁把怀里的人改为横抱,让景秀坐在自己屈起的大腿上,然后低头再次擒住景秀的双唇,一个深吻结束才小声爆出自己的优势,“我干净。”
“……咳咳。”
景秀被口水呛到,是她想的那个意-->>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思?想到一开始两人亲吻的生涩,景秀觉得可信度很高,但眼神依然带上些许疑问看着风骁。
“就是你想的那个意思。”
风骁并不觉得自己还是处是一件丢人的事情,末世后的大环境这么糟糕,一来是没有时间,二来是没有精力,最后还要再加上他的挑剔,没有近过女人的身,多正常。
他只是没想到,这个居然会在当下成为他强有力的竞争优势。
果然成功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尽管这并不是他刻意准备的。
“哦……”
不得不说风骁这个优势确实让景秀好感度大增。
其实景秀并没有那么方面的洁癖,现实生活中男女关系那么开放,过了几手的男女朋友都是常态,现在的大家一般只要求对方别有病。
甚至还有些人觉得有些经验的可能会更好一些,毕竟互相亲近的时候如果双方什么都不懂,莽莽撞撞的,那大概率是毫无游戏体验的,甚至会导致不管男女都是想要退坑。
但人有时候就是那么奇怪,在生存无虞的情况下,精神上的满足总是要高于生理上的满足的。
最起码景秀是很高兴的,眉眼一下子就放松了,主动勾着风骁亲了又亲,然后撒娇一般拉着音问道:“为什么呀?这里的女人都瞎吗?她们不缠着你呀?”
景秀从来都没有掩饰过自己对于风骁外表的满意,换个人别说一开始会不会答应当女朋友,反正后面肯定不会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哄好了。
没有办法,人类也是动物,也有动物本能,受到繁衍基因的控制,作为承担子嗣繁衍的一方,女子挑剔对象的基因是天生的。
最直观的基因所决定的行为:长得好,就是会比较吃香。
这是基因的选择,是天性。
不过外表毕竟只是基因选择的其中一条赛道,如果在这一条大半天注定的赛道上卷不过,那就只能换其他赛道,来竞争基因繁衍的优先权。
伟大的汉王朝渐渐走向了末路。数十年间,人间沦为鬼域,白骨遮蔽平野,天下龙蛇纷起,竞问鼎之轻重。尸山血海之中,一名年轻的武人持刀起身,茫然四望,但见凛凛英雄犹在而汉鼎余烟未尽,孰能续之?...
快穿之女配只想搞事情快穿三千小世界做任务,作为炮灰女配,她只想搞事情...
...
林蔓穿越了,别人穿越为农家女是采药卖方子赚第一桶金,而她就不一样了,她靠的是写艳书。尖酸刻薄的奶奶小肚鸡肠的大伯一家子的极品亲戚不怕不怕,来一个灭一个,来两个灭一双。...
天禧五年初,有神鸟现世,其色银白,两翼吞吐烟火横空而行,坠于京城之西。北宋天书野录神鸟这玩意怎么感觉更像是我乘坐的失事飞机本书主角李璋有些疑惑的暗道,另外我是谁的大表哥...
魂穿斗罗,在圣魂村被素云涛觉醒武魂。武魂只是一把破旧镰刀。魂力半级!素云涛废武魂,可惜了!老杰克小凯啊!在村里好好种地吧!唐三这样的天赋没有和我同行的资格!好不容易攒够学费来到诺丁城武魂学院。大师就你还想拜我为师?你一个废武魂,有什么资格?什么?你说没有废材武魂只有废材魂师?那你现在就是废材魂师!你的破镰刀也是废材武魂!什么?你还想和唐三比?唐三可是先天满魂力的天才,你配吗?唐三你要学会认命,你和我不是一个世界的人!哼!竟然和小舞眉来眼去!找死!史莱克怪物学院不好意思,我们只收怪物,但不收废物!玉小刚!唐三!史莱克!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我会记得今日的耻辱!三年之后,魂师大赛见!就在此时,脑海中一个声音响起!不如我们玩个游戏!你赢了我的力量归你!我赢了,你的身体归我!拉亚斯特,你别想打败我!玉小刚,看我如何打你的脸!唐三,我手中死亡之镰专门割草!尤其是蓝银草!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斗罗暗影魔镰,开局怒怼玉小刚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