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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自古奸情出人命(第1页)

二月二头一天,整个村子被烙猪头出的焦臭气味包围着,久久无法散去。

一同留到龙抬头这天吃的,还有猪蹄子和猪尾巴。

猪蹄子和猪尾巴一般情况是不让孩子们吃的。

尤其猪尾巴,据说吃完了会后惊,就是走夜路的时候总觉得后面有人跟着,怎么都甩不掉。

所以父母们不敢冒险。

而吃猪蹄子可能会导致笨手笨脚、不会握笔写字,这点有些家长倒是不太在意。

也有的认为这种说法纯属无稽之谈,就是为了阻止孩子们跟大人抢食的一种借口。

秋丫爹把猪头烙完,用清水泡几个小时,再经过刀刮、清洗,焦糊的猪头就变得白皙干净了。

第二天吃完早饭,秋丫娘把劈成两半的猪头和猪蹄、猪尾巴一股脑摆放到锅里,添水开煮。

大火烧开之后,放进灶膛里几块不爱起火的榆木疙瘩,让它小火慢炖。

秋丫害怕猪头狰狞的样子,也讨厌烙猪头那种焦糊的怪味,但并不妨碍她喜欢吃猪头肉。

炖上几个小时,猪头已经软烂脱骨,打开锅盖,香气四溢,捞起来颤巍巍的油光泛亮,让人早已忘记了它之前丑陋肮脏的样子。

用筷子轻轻一挑,猪牙叉骨就脱落下来,这可是好东西,留到夏天把它砸开,摊煎饼时用里面的油脂蹭锅,再好不过了!

……

猫了一整个冬天,大人小孩都吃得稍微有了点膘,脸色也白净了许多,随着天气变暖,开始户外活动,春风也逐渐涌入人们的生活。

开始化冻了,白天房沿‘滴答滴答’的向地面流淌着融化的雪水,到了傍晚,就冻上了一串串长长的冰溜子。

就在冰雪消融,春风送暖的时候,传来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艳红小姨死了!

艳红娘因为妹妹跟自己的男人私通,大闹了一场之后,已经容不下艳红小姨。

被自己的亲妹妹在眼皮子底下挖墙角,倒不如男人去外面偷情,因为叛徒比敌人、骗子比小偷更可恶。

敌人只能制造外伤,而叛徒却是心腹大患。

被偷是因为大意,而被骗却是公然考验你的智商,变相地证明你的脑子不够用,士可忍孰不可忍!

艳红小姨也没脸再待下去了,已经被堵在被窝了,还有啥可说的?任何的辩解都苍白无力,在姐姐家吃穿不愁的日子算是过到头了。

那天被姐姐骂了半宿,天刚放亮,不得不把东西收拾妥当,挎上包袱、神情抑郁的一瘸一拐地离开了艳红家。

艳红娘看看外面冰天雪地的,妹妹腿脚又不方便,自己也把她骂老实了,心中的恶气已经削减了大半。

毕竟妹妹比自己小十几岁,从小看着她长大,父母临终时最放不下的就是她,嘱咐自己这个当大姐的一定要多加照拂,谁知如今竟闹到这种地步。

想想以后也许老死不相往来了,再见面的机会微乎其微,艳红娘不禁红了眼眶,遂让艳红的哥哥赶着毛驴车追上小姨,送她回去。

艳红小姨没地方去,父母已经过世,也就没了娘家。

唯一疼爱自己的大姐,此后再想依赖是不可能了,只能回去跟那个老光棍将就着过下去。

哪知道没过几天,就现肚子里已经有了孩子,老光棍知道孩子不是自己的,又听到传言媳妇跟连襟有一腿,对她的打骂变本加厉。

逼着她指认孩子的父亲,声言孩子可以留下,但绿帽子不能白戴,必须让那个混蛋出点血才肯罢休。

因为他明白,艳红家有钱,要狠狠敲上一笔,以后的日子也就好过了。

艳红小姨矢口否认跟姐夫有不正当关系,且打死也不肯说出孩子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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