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人住的地方很特别,叫楚伦昂嘎,也叫斜仁柱,郎追一开始还听成了“仙人柱”
,这是一种由木头做了架子,外面铺了桦皮和兽皮的简单建筑,里面空间不大,地上铺了毯子,中间是篝火,火上可以烤肉和煮粥。
但是对于靠打猎、捕鱼、采集为生的鄂伦春人来说,肉是常见的东西,煮粥的米、面粉才是稀罕物,肉粥通常是结婚时才吃的好东西,这次若非赛音察浑来了,他们是不会煮粥的。
郎追啃了几天的干粮,小牙齿磨得发酸,有粥吃自然高兴,郎善彦怕他累了,等吃完就把他揽在怀里抱着,一下下轻轻拍他的背。
木柴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声,伴随着大人们的交谈,父亲的轻抚,让郎追开始昏昏欲睡。
他呼了口气,望着火光,慢慢沉入梦中。
也许是因为仙人柱有什么魔力吧,这一夜,郎追梦到了前世的哥哥,秦欢。
郎追前世的父母是药材商人,产业规模不大,算不上富豪,但足以给孩子供应宽裕的生活,秦欢被他们教育长大,本科在985,硕士和博士在国外名校就读。
他高大,英俊,身材锻炼得宜,温文尔雅
()又不失精明,谈生意时穿着西装,平时也是一身名牌,会打篮球、网球,走在街上总有收不完的小纸条。
有段时间,秦追很嫉妒秦欢,也许是因为秦欢从小吃穿不愁,个头比他更高,也许是嫉妒秦欢不用小小年纪就被关在铁笼子里,不用被扔满身的老鼠,不用被毒打,走起路来不会一瘸一拐,所以对秦欢总有股想亲近,又不愿靠太近的别扭。
可是在秦追死去的那天,秦欢却跪在雨里,跪在弟弟的身边哭得那么可怜,西装被雨水浇透,完全没有体面可言。
那一刻,秦追内心幽微处所有的复杂心思都散了,只是很遗憾,秦欢是个好哥哥,可惜他们的亲缘太浅,风一吹,就散了。
梦里的秦欢比秦追记忆中更加消瘦,他侧躺在床上,眼角发红,手里捏着一只很小的竹蜻蜓,很旧了,秦追隐约记得,那好像是自己小时候送给秦欢的。
他走过去,小小的手按住床沿,戳了下秦欢。
“喂。”
秦欢缓缓睁开眼,见到一双黑白分明的凤眼,清澈灵透,透着股机灵劲。
眼睛的主人有一张熟悉的小脸,头戴红红的瓜皮帽,喜庆又可爱,正对他笑得像甜甜的蜂蜜罐。
秦追看到秦欢露出惊愕的神情,高大身躯猛然坐起,一把将他搂怀里,秦追鼻子被胸肌撞得发疼,他惊叫一声,梦境就此中断。
“呱!”
郎追在清末的大兴安岭醒来,发现自己缩在鞣制好的狍皮里,身体暖暖的。
戴鹏迷迷糊糊醒来,给他把滑落的狍皮毯子盖好:“寅哥儿,做噩梦了?”
“没有。”
郎追坐起来,开始穿衣服,左右环顾,疑惑道:“我阿玛呢?”
被父母宠了三年半的寅寅小朋友已经习惯了清晨起来,有阿玛给他在床前放一盆清水,摆好脸帕和牙刷、牙粉,因此哪天郎善彦没出现,他都觉得不太对。
郎追爽快地承认自己是爸宝、妈宝二合一,反正他才三岁半。
所以他阿玛在哪?
戴鹏回道:“彦叔被拉去给人看病了。”
对于居住在山上的鄂伦春人来说,郎善彦这种神医主动送上门,那大家伙有病的看病,没病的买个药丸子备用,也是理所当然。
虽然对于这个年代的人来说,身上没有一点病才是怪事,哪怕是郎追这种毛脚小大夫给他们看,都能指出这人牙疼,那人风湿。
郎追喜欢在父亲看病的时候跟在一边旁听,他起身道:“那我去找他。”
!
新朝轶事汇编高祖好美妇宓后,原适虞国公陆,因罪得出,恰遇高祖微时,结为伉俪。郦氏,成后主妃也,为高祖所获,嬖之。旋高祖西狩灭赵,纳赵太后姜氏。高祖提剑芟群雄,于所平诸国后妃,入侍者众,独姜郦二妃承恩甚隆。国初定,高祖立卫氏为椒宫,姜氏与郦氏为东西二宫。三宫皆是再醮之妇,古今无匹。时人略有阴刺,高祖闻之不以为非,戏题今日能为天贵子,盖因三凤蔽日功之句,以表怜爱。...
脚踏星河入梦来,手眼通神可囚天。经历人生大起大落,历经亲人的生死离别,他没有放弃,而是依然决然踏修武一途,经历重重磨难,沧海桑田,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如侠客嫉恶如仇,快意武力大陆。看尽世间丑恶,是去?是留?还是逃离这世间,他踏遍万千星球,人挡杀人,神挡灭神,终成就无上之境...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从末世重生的男人韩烈,在路边捡回了白胖宠物小包子一枚。又因为原本打算当宠物养的包子有了空间,于是便打算培养小包子战斗,好长长久久的养下去。某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包子表示,养父大人很强大,丧尸怪物们很丑陋...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