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历时九个多月的百万字长篇,正式写完了。
这是我写小说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写一百多万字,所以我想,最后得写点什么。
就算不是为别人,也是为自己。
为自己。
这从头到尾都是我写作的初衷。
写作或许会预设读者,但我可以毫不犹豫地说,除了商稿,我的每一次写作,无论题材,哪怕是以前读书时写作文,都是因为自己的表达欲。
只是,当一篇小说真的写出来,有了读者,特别是当它与数据、金钱挂钩的时候,我就没办法在纯粹的为自己了。
这本来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但可怕的是,当我们对什么事情有了期待之后,一旦这个期待得不到满足,就会陷入消沉,要么自我怀疑,要么责怪别人。
我是两者兼而有之。
有时候我会想,没人看、数据不好,一定是我的问题,是我写的不够好。
其实在看到一些评论的时候,我觉得有些读者是很中肯的,比如我开头的节奏不好,整体平淡,或者有很多伏笔铺陈太多,特别是一直引起争议的前期男角色在书里的比重等。
写这本的时候我是没办法修改了,主要是不知道从哪里下手,也没有那个时间。
对写这本书的我来说,在时隔多年没有写长篇后,能一鼓作气,抛开数据和收入,坚持写完一百万字到完结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这个目标已经达到了。
所以在写这本书的后期,开始筹备新书的时候,我花了很多心思在开头和整体大纲上,想去解决开头不够吸引人,以及像第一本这样,一边写一边调整,容易偏离主题的问题。
但每次看到别的我喜欢的作者的书的时候,还是会心头一凉:我和人家根本不是一个档次啊。
只不过,即使如此,我也没想过放弃。
因为我曾经放弃过,但我还是喜欢、还是想写,所以我又回到了这里。
我还记得,曾有读者评论说,看到重生文里的主角可以用重生改变过去错误的决定,非常羡慕。
但我想,人生虽然不能像小说那样重生,但我们仍然可以修正过去的错误,只要我们真的想,只要我们真的去做。
就像我前面说的,我是为自己写作。
周围很多朋友知道我写作很多年,虽然中途有为了学业、事业暂时搁置的时候,却从来没有停止过写作,即使没有什么成绩也能写下去,觉得我的“坚持”
很厉害。
但在我看来,这根本不是坚持,只是喜欢。
世界上的很多东西都有逻辑可循,可以去追究为什么这么做或不,但唯有喜欢和热爱没什么道理。
我就是喜欢,就是想做,所以我会千方百计去做成这件事,否则我觉得我活着就只是一具行尸走肉。
不过这些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漂亮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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