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父在上,但愿这鬼天气不要说变就变。”
一路追寻牲畜蹄印和车辙的莫德尔在身前画了个十字。
别指望一群乌合之众的强盗能具备多强的反追踪意识,而该封邑的骑士要么已经阵亡,要么就是出逃了。
短时间内想要从所效忠的领主那借到足够的力量,好卷土重来,根本是不可能的事。
所以他们其实根本就不慌。
天快黑的时候,
遥远的山头上,终于隐约能够看到点点微弱火光。
洛萨下令道:“所有人,准备着甲。”
在平时赶路时,洛萨和汉斯是不佩甲的,装备大多寄存在驮马身上。
因为不管是他,还是汉斯的锁链甲,甲环都是很密集,编织手法很复杂的高档货,重量是莱恩和莫德尔这种军士的链甲衫的一倍。
如果不是囊中羞涩,他和汉斯甚至都不该乘坐战马,而是去乘驮马,以节省马力。
战马是种精细动物,跟好料理的驮马不同,不仅不能久骑,平时得喂**细饲料,吃的有时候比人都要好。
这样的付出是值得的,因为在战场上,一名骑士的性命,跟坐骑的体力息息相关。
“大人,要贴浮动甲片吗?”
“不用了,对付一群蟊贼不必如此慎重。”
洛萨摇了摇头,不是他太过轻敌,而是骑士在小规模冲突中,对于这些无甲,布衣的强盗而言,根本就是降维打击。
在这个平民普遍吃不饱的时代,即使是落草为寇,绝大多数情况下依旧吃不饱,他们的战斗力比起农奴征召兵也强不了多少。
中世纪的步兵,除雇佣兵,长弓手等少数特例以外,本就不值一提。
步兵中最强的战斗单位,往往是失去坐骑的步行骑士。
前方属于丘陵地带,乘马冲锋并不稳妥。
所以离近了。
洛萨便嘱咐莫德尔留下,照顾马匹,自己和般若,汉斯和持弩的莱恩,从两方的树林包夹了过去。
...
强盗们聚在篝火旁,火光照亮了他们油亮的面孔。
被绑缚在马车旁的俘虏们,满脸恐惧与绝望。
();() 尤其是女眷,押送路上就少不了被揉捏。
等到这帮强盗酒足饭饱之后,等待她们的命运,可想而知。
强盗们此时正兴高采烈地举杯畅饮,酒水顺着胡须淌落。
架在火堆上炙烤的禽畜散发着诱人的香气。
“这次可真是大丰收,安德尔那个愚蠢的骑士居然带着侍从跑到利恩茨去参加比武大会了。
这座肥美富饶的村庄,便成了我们的战利品。”
有人迫不及待地撕下一块肉,咀嚼着,含混不清地问道:“这次,我们每个人应该都能分到三十…哦不,或许有五十枚第纳尔吧?”
强盗头子神情一冷,哼道:
“前提是先把这群奴隶带到南方的市场上卖掉,不然最多分给你们十五枚小银币。”
强盗们面面相觑。
他们一手展开的劫掠,对这次获得的战利品也有大概的印象。
按照他们约定的分成比例,落到个人手上,怎么也不至于只有十五枚第纳尔。
其实若是十五枚成色十足的大银币也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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