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的地理早已面目全非,赵府城也根本是一座无可稽考的城市。
但大致来说,它位处神州北方,天寒地冻,本是大宋领地,被金兵抢占了去,又派来金主六子赵王镇守。
完颜洪烈武功天赋有限,成就一般,在其他方面却是个有才能的人物。
数十年前他刚接手时,赵府城本来是边关重镇,军队颇多,城里百废待兴,也没什么像样产业。
但他不甘心只做个守门之犬,趁着金宋之间关系缓和,向中原开放商贸,推出相关惠策,来往多有汉商。
商人们手中总有闲钱,闲钱总要花出去。
于是建青楼、酒馆、旅店……等等一应项目,数十年经营之下,本来一座抵御南宋的铁血重城,似乎沾染了南方的味道,变得温暖柔和,那铁与血的味道都消散了。
就连城里飘荡着的歌声,也时常是南方小调,而少见女真族的高歌。
完颜康带着队伍,来到赵府城内最为奢靡的一条永正街。
这时已到了傍晚时分,街上却仍是熙熙攘攘,亮如白昼,四下见得着华彩街灯招展、红布紫布飘摇,听得着温婉柔媚小曲、粗豪猛烈高歌,就连鼻子里也能同时闻到酒味、脂粉味以及鲜香味道。
无论是谁来到这里,身体的数种感官刺激都将达到极限。
鹿尘穿越了这么久,加上前身的十多年记忆,还是头一次来到这永正街。
他左看右看,目不暇接,几乎感到自己再度穿越了时空,回到了前世的娱乐一条街,不免有些陌生的熟悉。
在穿越之前,他是最喜欢热闹与灯光的人了,曾在无数个夜晚通宵达旦地耗损青春,又在平日里无数次出入医院,为体内一些莫名其妙既小又小气的混蛋细胞的某项数值的上升下降而备受折磨。
穿越伊始,他连续几日做梦,也想念前世繁华。
但今时今日,在这陌生的熟悉前,他又有些厌倦与疲惫。
相比起这些,他更想回到那破碎的道观,继续那段观想、打坐、练拳的枯燥日子。
老实说,鹿尘一向喜新厌旧,小时候喜欢弹珠,初中喜欢小说,高中喜欢游戏,大学喜欢酒吧,而现在武功成了最惦记的东西。
这次不同之处在于,他觉得这会是足以让自己喜欢一辈子的事情。
完颜康队伍的到来,成了热闹喧嚣街道上的一段异数。
过处无不引人瞩目,人人皆望着他,他却谁也不看。
护卫们分开人流,似一把刀切开凝固的猪油,“猪油”
们也窃窃私语,说些或羡慕或惊叹或嫉妒或好奇的话。
鹿尘一眼扫过去了,发现许许多多汉人,衣着不俗,颇为豪奢。
周围的金人反而对他们礼待有加。
“完颜洪烈的手段不错,不管金人宋人,谁也喜欢享受,两边近年来没有战事,到头来都是他获利了。
据说他在金国境内,一向对汉人最为宽容,也宽放了许多限制,惹得许多南方商人来投……哼哼,也只是对有钱的汉人宽容罢了,乞丐打死了也不管。”
鹿尘一边行走着一边想。
正在这时,队伍前方已经停下来,但没有骚乱,从前面来看,他们是撞上了另外一队人马。
那也是完颜康的属下,带队的不是别人,正是“千手人屠彭连虎”
。
在完颜洪烈手下诸多高手中,独他本有基业,是纵横山东山西的悍匪,也是五虎断门刀彭家传人,之所以弃而转投此处,只求更大前景。
他想当当官、拿权势,拿不到权势也要一场富贵,因而最为顺从完颜康,成了一条鞍前马后的好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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