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武国,上京城,宣武门菜市口,晌午时分。
“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
“谭某本可远走他乡,但,自古变法无有不牺牲者,今修武国变法,流血,牺牲,自我辈开始,愿以我的死,以我的血,唤醒国人的认知。”
然而,对于这些话,监斩官却充耳不闻,冷漠的扔出了令牌,刀斧手喝了一口酒,往刀上一喷,然后手起刀落,谭嗣源的脑袋掉落在地,他的眼睛依然睁的大大的。
更可悲的是,在菜市口观看的百姓却全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们依然把手里的石头,无情的扔到了谭嗣源的尸体上,嘴里咒骂着,甚至还有人吐吐沫。
新仙历1898年,修武国一代变法名臣谭嗣源英勇就义。
他的一生充满了对国家和民族的深切关怀,致力于维新变法,提出了许多改革的主张,但可惜的是,变法遭到了守旧势力的阻挠,从而导致变法失败。
如果把灵气比作一种资源,一种矿产,那么显然,灵气也有早晚被消耗一空的时候,而在大概两千年前,修武国所在的艳阳星经历了一次魔劫,也就是魔界入侵,所有金丹期以上的修士不是战死就是最后重伤而死,连化神期的高手都陨落了,虽然最终击退了魔族,但也大大的消耗了本就不多的灵气,从而使得艳阳星提前进入道艰时代,艳阳星再也没有出过一名元婴期的修士。
魔劫过后数十年,幸存的人类好不容易从大灾难后重建了家园,之后,旧的历法被废弃,改为新仙历。
时光悠悠,转眼已是十四年过去,修武国在以孙浩然为首的爱国人士的革命之下,旧的王朝被推翻,末代皇帝宣召退位,革命者们组建了革命政府。
但可惜的是,后来革命果实被人窃取,修武国又陷入混战,当然,这都是后话。
天元大陆的北方有一个巨大无比的国家,面积二点二亿平方公里,被人称之为至冬国国,常年积雪覆盖,寒风彻骨。
至冬国的大部分地方都是无人居住的原始森林,冷的人无法居住,其中不乏有灵兽出没,非常危险。
而至冬国人大部分则居住在国家的西方的那一小片适宜地带。
此刻时节,已经临近寒冬,哥里城,一处贫民居住的城区,一个约二十来岁左右的高大青年正摆着一个修鞋摊,这个青年名叫史大林,青年的个子实在是高大,足足有两米三,如一个巨人般,青年剃着精神的短发,嘴巴留着一道浓黑的一字胡,使得他虽然年纪不大,但看起来却非常老成。
而这样的一个巨汉青年,加上他结实的肌肉,如铁塔一般。
但就是这样一个铁塔般的巨汉,却居然摆了一个鞋摊,替人修鞋,看上去总让人觉得有些奇怪,不协调。
相比附近那些人流还算可以的摊位,铁塔少年的摊位前却连个人影都没有,即便青年的修鞋手艺非常不错,但却依然没几个人找他修鞋,只有一些真正知道他手艺的老主顾才会找他修鞋,这也使得他的收入非常微薄,常常肚子都填不饱。
此时临近中午,这时,有一个身材瘦小的少年拎着一个菜篮跑了过来,唇红齿白,穿着一件大出许多,明显不合身的灰布麻衣,上面打了很多个补丁,“哥,我给你送饭来了。”
听到有人叫他,史大林却不怎么开心,他看了看头顶上还早的太阳,有些怪罪道,“书文,不是叫你跟老师好好学吗?怎么这么早就偷跑出来。”
“哥,你听我解释,今天老师家的儿子娶媳妇,所以提前给我们放学了,还给我们一人发了两个红鸡蛋呢,你看。”
书文说完,急忙将菜篮打开,只见里面有三块红薯,还有两个被染成了红色的鸡蛋。
史大林看到这两枚红鸡蛋,这才没有怪罪书文,转而拿起一枚鸡蛋,将蛋壳剥掉,然后交给书文,书文接过鸡蛋后却没有吃,“哥,你也吃,”
史大林见状,只得拿起另一枚鸡蛋,剥掉蛋壳一口就吃了下去,他知道,如果自己不吃,那书文也肯定不会吃。
这个瘦小的少年叫谭书文,也就是谭嗣源的儿子,在谭嗣源就义三个月后,谭书文出生,书文的母亲当时不仅挺着大肚子,还要躲避官兵的搜查,情况非常危急,幸好谭嗣源以前认识了一个叫做王五的义士,在王五的保护下,谭书文顺利出生,但谭母却因难产而死。
在处理了谭母的后事后,王五抱起谭书文,他在整理房屋时看到床头放着一封书信,以及一枚刻了名字的玉佩,谭书文。
玉佩显然是早已刻好的,不管出生后是男孩还是女孩,都叫书文,书文的母亲起这个名字没有任何报仇或者别的意思,就是希望孩子长大后也能够像亡夫那样有抱负,读书强国。
话说,王五带着谭书文也是到处躲藏,躲避官兵甚至是修仙者的搜查,也幸而王五交友广阔,认识了一个炼气期的修仙者,建议他出国躲避比较妥当,并且资助了王五出国所需的费用。
在当时,由于国与国之间的距离过于遥远,就比如修武国,也是一个大国,国土足有一点三亿平方公里,而至冬国更是有二点二亿平方公里。
显然,凡人靠脚力是很难到其他国家的,也幸好的是,这个世界存在灵气,在道艰时代,凡人首先研究出了以灵石来驱动的机械,进而发明出了灵火车。
凡人们在大地上铺上了铁轨,使得各个国家相互连接,凡人,无法使用灵力,但却靠着自己的智慧,靠自己的双手,靠自己的勤劳正在一步一步征服着这个世界。
于是凡人也可以乘坐灵火车进行国与国之间的交流,王五就这样带着谭书文乘坐灵火车辗转来到了至冬国,但可惜的是,王五不服至冬国的水土,得了寒疾加上旧伤复发,在还没有将谭书文抚养成人,就撒手而去。
或许是谭书文命不该绝,在流浪的他遇到了已经是一名修鞋匠的史大林,这个他叫了一辈子大哥的人,即便是后来两人不合,决裂,但他依然是他最好的大哥,永远的大哥。
在史大林的照料下,谭书文渐渐长大,虽然穿不暖,但好歹冻不死,虽然吃不饱,但好歹饿不死,而且,还有书读。
“哥,等我将来考个好的学校,找个好工作,挣很多,很多的钱,这样,我们就吃得饱,穿的暖,还有大房子住。”
对于此时的谭书文来说,这样的梦想就是他最大的梦想了。
“那你就更得好好读书了,大哥可没什么文化,将来就靠书文你了,”
史大林铁塔一般的身体,连开玩笑读带着一股严肃。
本来以史大林的微薄收入,当然是供不起谭书文的学费的,但还好。
谭书文所在学校的校长马列是一个新派,他自费开办了学校,并且雇佣了老师,免费为一些适龄儿童传授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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