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起来,还是很奢侈的。
毕竟在这个年代,哪怕是能经常打到猎物的猎人,也不会做出胡大海这种浪费的举动。
只要是新鲜肉,优先选项那还是带回家去煮肉吃。
至于什么细菌不细菌的,肚囊子都还填不饱呢,谁还管那个,开水多煮几遍就完事儿了
肯定会有人觉得夸张。
但,这就是事实。
这个年代,人,就是不如畜生。
在胡大海的记忆里,小时候有一家人养年猪,结果到了年关,猪却害猪瘟死了,一家人卖也卖不出去,丢了又舍不得,最后干脆就直接拿刀就地切割,自个儿给美美的炖吃了
甚至还有不少人听到消息以后,去他家厚着脸皮想要讨上一两斤尝尝呢!
而且这还不是个例,而是基本上家家户户都是这么去做的
和病猪相比起来,这种被野兽咬过的肉,那真不算个啥,别人捡到只会觉得今儿个走大运了
当然,胡大海肯定是不会这么做的。
理解归理解,但他还没饿到那种地步,没必要去没苦硬吃,把这头梅花鹿做成肉干,拿去驯黑豹真挺好的,很完美的用法
……
慢慢悠悠的从积柴道山腰子上下来。
这时候已经将近九点多钟了,沿路上到处都是去种地的人。
见胡大海脏兮兮、略显狼狈的独自一人从山上下来,众人也是吃惊不已,纷纷围上来,关切的问他这是咋滴了。
“害!”
“搁山上打山货的时候,跌了一跤呗”
胡大海没有细说具体的过程,只是打了个哈哈,笑呵呵的一笔带过。
倒不是他这个人儿小气,不愿意和大山屯儿的父老乡亲们分享真实情况。
主要是这个年代豺群的数量已经非常少了,无限接近于濒危。
像他这样打个一两只那还好,他就怕把事实说出去了之后,大山屯儿的人们会蜂拥而至,一窝蜂的进山,想尽各种办法把那群没了领的豺群给通通赶尽杀绝喽。
真不是胡大海心眼儿脏。
他敢打包票,他但凡今儿个把消息给透出去,明儿个早上莫说大山屯儿了。
就连周围的老柳树屯儿、梨树沟子屯儿的人,都会扛枪杆子的扛扛枪杆子,下套子的下套子,通通刷新在积柴道的半山腰上。
不把那里的地皮给掘地三尺刨干净了,那都算这伙人搁那儿偷懒了。
没办法,这个时代,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就是这么积极
关心了胡大海几句后,人们就七嘴八舌的问起了胡大海背上扛着的那是个啥,咋瞅着长的跟个大红狐狸似的?
“是个老獾。”
胡大海摸摸鼻子,嘿嘿一笑,面不改色的就撒了个小谎。
没办法,有些事儿真不能说。
说了良心上过不去。
“那感情好!”
一个老汉一百年抽旱烟,一边钦佩的给胡大海竖了个大拇指。
“你这是为民除害啊!
干得真好大海!”
“我们这些庄稼汉都得感谢你!”
在这个年代,獾子是祸害庄稼的害兽,基本上见着这玩意儿,那就意味着周围的地要完蛋了,迟早都得被这东西给霍霍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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