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ouwouldbeasweetsurrender,imustgotheotherway.
我们终究要分手,我们终究没有走到最后。
说什么深爱。
到头来不过是你走你路,我走我路。
这是一个多美丽又多遗憾的世界。
第三十一章曾经都是阿修罗
玫瑰到香港找
玫瑰忽然就原谅了思诺。
一杯热咖啡已经可以救命,这也是她的生活。
屠格涅夫说的:你是不好过,但谁也不容易。
离开片场,思诺载玫瑰去吃饭。
思诺立誓再捱几年,到四十岁就退休,以后每天逛街喝茶,再不用担心身材,“演员根本不是人”
。
玫瑰笑,大家二十多岁的时候以为三十岁是末日,及至三十多岁,以为四十岁是末日,其实就算到了末日,只要有一口气在还是要活下去的。
思诺仍然漂亮,骤眼看超不过三十岁。
但在娱乐圈这个地方,三十岁已经是阿姨,每年大批十七八岁的女孩子穿着泳装上封面。
作为专业人士,上了年纪可以说资深编辑资深律师,但没有资深模特资深演员这回事。
色衰爱弛,是非常残酷的事。
思诺曾经艳冠群芳。
参选华裔小姐入行,后来又拿了几项大奖,说一时风光无两毫不夸张。
但即使那时也不是她最美的时候。
玫瑰永远记得第一次看见思诺的惊艳,那还是刚到巴黎念书的时候。
她们合租一房,思诺开门时穿一件男人的T恤,几乎长及膝盖,尤其显得通体柔若无骨,一张脸只有巴掌一点大,似乎半张脸都是眼睛,显得整张脸是活的,身体每寸都是活的。
她的生活中有安排不完的派对和旅行,身边的男伴繁如天上星。
现在的思诺仍然是一个走在街上有极高回头率的女人,但是她身上有某种东西已经死掉了。
或许别人没觉得,但玫瑰看得清清楚楚。
某种光芒消失不见。
活力这个词不很确切,说生命力又太严重,那是一种锋芒,最年轻时才有的东西,如周身的一道光。
那光已消失。
玫瑰想到莎曼。
那个女孩子也曾站在这个世界最耀眼的地方。
只是太短暂了,如流星。
那么她呢?玫瑰深知,自己的锋芒早已不见,早在去法国之前。
早在莫斯科火车站那个寒夜,她对着电话哭完了,一段人生已经结束。
那个阿修罗的年代,已经结束。
是夜,玫瑰住在思诺的公寓。
凌晨三点多被惊醒,看见思诺爬上床来。
有一天,陈靖忽然发现自己能猜到彩票号码可以猜到股票涨跌可以猜到漂亮小姐姐有没有男朋友...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
平凡了几十年的程佳终于不平凡了一回,她,重生了重生成了一个胎儿远离城市,远离现代化,生活在七十年代的小渔村,程佳佳的日子不要太逍遥遛狗斗鸡,上山下水,还有个妹控的小哥哥保驾护航,再来个憨厚老实...
阴冷的实验室里,一双蔚蓝色的眼眸对着大蛇丸笑道这双轮回眼你想要么...
自6月13起,更新时间为晚1800,尽量日六打底 小吞金兽犯了天条,被踹下凡间渡劫,变成了巨富林家的三岁傻千金。司命要想渡劫成功,就得拯救林家所有人。吞金兽握紧小拳拳好豪门父母被绿茶系统女挑...
重生的姚瑞雪依旧成了某人的血库,如此,她决定在孙家踩她血上位之前,抢先抱住大腿不被其用,好以报仇虐渣,却不想大腿太粗,不如攻其心直上位。某团长,抱什么大腿,快到我怀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