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讪讪从岔道口往其它地方走去,狗腿子也要找地方修炼了,他感觉这里的魔气很纯正,不利用的是蠢蛋,只要一个月后他回去时带些食物,那个早被野兽吞入腹中的狗蛋就算输了。
在他心里,独自往深处走去的洛云就是个死人(魔)。
此时洛云心里还是有些忐忑的,地魔阶段的野兽对他来说是最好的对手,怕就怕一次来两头或者更多。
虽然知道一般地魔阶段的野兽领地意识很强,一定范围内只会出现一头野兽,但万一出现意外只能认命,就像渡劫时被天杀的魔王一道雷搞的魂飞魄散一样,他只能认命地重头来过。
魔兽林的树木都是参天大树,树与树之间间隔一定的距离,地上没有其它杂草或者小树苗之类的植物。
单从这些树木分布就能看出魔兽林存在的动植物领地意识有多强,自己领地范围内绝对不允许其它生物涉足。
走着走着,洛云敏感地发现周围寂静无声,就连四周飘散着的魔气也似乎定住了。
闭上眼睛驱动灵识探测周围的环境,环视一周后竟毫无异样。
不可能,洛云自认他的直觉非常准,这种诡异的寂静预示着危险即将到来。
小心翼翼地继续往前走,随时警惕周围的动静,一旦有什么异常,立刻动手,洛云猜测自己已经进入某只地魔阶段的野兽领地之中。
也许那只野兽正潜伏在暗处等待着机会给他致命一击。
调动体内的混元之气,洛云看不到此刻自己的身体有一粒一粒小到几乎看不到的透明颗粒慢慢飘散到空气中。
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洛云忍不住要怀疑自己的自觉是不是出了错,都那么久了,魔界的野兽可没有这么好耐心潜伏如此之久,它早就应该冲出来撕碎他才对,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突然,洛云感觉到后方出现不一样的气流涌动,终于!
野兽按耐不住了。
飞身朝左边避开后面传来的杀气,洛云一转身就看到一只浑身魔气浓郁的大型獠牙豹形野兽。
身上散布着无数黄黑相间的斑点,青筋环绕着四肢,锋利的爪子,尖锐的锯齿牙,嘶牙咧嘴,兽瞳牢牢盯着洛云这个胆敢闯入领地的美味食物,一眨不眨。
这只野兽比修真界的灵兽更加庞大,从野兽在泥土中踩出的脚印深浅来判断,大概重两三千斤。
野兽前身匍伏在地,后腿发力,再一次猛扑上去,对这只野兽来说,洛云身上散发着诱人的美味,它本能知道只要吃掉洛云,就能变得更强。
因为有混元之气,洛云对付这只野兽还算轻松,即使身体依旧有些笨重,却不妨碍他进行还击。
野兽的进攻方式比较单一,不是用牙齿撕咬就是用爪子划抓,而它们的弱点就是脖子和肚子。
洛云每次躲避的同时都对准这两个地方进行攻击,受到伤害的野兽更容易暴躁起来。
野兽越暴躁对他无疑就越有利。
再一次对野兽的肚子中伤之后,洛云的兽臂也被爪子抓伤,红色的血液流出,沾湿了纯黑的皮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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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