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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魔修也有魔修的难处,修真者修炼要耐得住寂寞,魔物修炼也要有足够强大的克制力。
洛云确认四周安全后就将灵识收回来,这时发现他的身体里涌起一丝丝灵力,很快就和魔气融合在一起。
这个发现让洛云十分惊讶,没想到真的是这样,他本就疑惑为何一只连化形都无法做到的魔物身体为何能承受他的强大灵识,今天下午灵力与这具身体的融合让他更加确定这具身体的奇特之处。
他现在的身体就是传说中的仙魔同修体,想到这,洛云难免有些雀跃。
无怪平常对任何事都毫无兴趣的洛云会为此激动,仙魔同修体是几万年都遇不上一个的绝佳修炼体质。
就如字面上的意思一样,仙魔同修体意味着可以同时进行灵修与魔修,并且灵气与魔气被吸收后能融合在一起变成混元之气,这就意味着他的等级只有金丹期修为,实力却已经能和飞升后的修真者比拟。
这也恰好能说通为何狗蛋五百年还没能化形,因为原本狗蛋的身体里没有一丝灵气,身体吸收一定量的魔气之后就会自发拒绝吸收,否则体内魔气过多而没有灵气,身体有爆体而亡的危险。
而现在就不同了,他的灵识本就是灵气的凝聚,来到这具身体补足了几百年来缺乏灵气的缺陷。
大葛和他对打时,身体的魔气用尽,那个时候他对生的执念太深,身体只能被迫接受外来的强大灵识,身体与灵识融为一体的过程中爆发出的灵力将大葛瞬间弹开。
但悲剧的狗蛋的身体里魔气稀少,为了不会爆体而亡,身体自发封闭他的灵气,刚才他吸收魔气修炼,体内的灵气就被放出一丝与之融合成为独一无二的混元之气。
照这样来看,若是将体内的灵气全部转化为混元之力,他的能力直逼神界,到时候九天雷劫对他来说根本不值一提,更重要的是到时候的他就有能力找魔王报那一雷之仇。
因祸得福,洛云强压住心里的欢喜,静下心来吸收四周的魔气。
修炼了一晚上,洛云将身体能吸收的魔气量全部转化为混元之气,以他现在的能力对付大葛已经绰绰有余。
起身心情颇好地往回走,眼尖地看到狗剩嫂匆忙离开的背影。
洛云突然心里一酸,他知道狗剩嫂整夜都守在那里,等他修炼完才偷偷离开,狗蛋有个这么好的娘亲真的很幸运。
自懂事以来洛云身边就没有一个亲人,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修真界。
修真者之间交流甚少,他那时只到筑基期,还没修炼到辟谷不吃饭的境界,是程风每餐分给他一半素包子,直到辟谷期之后。
修真界的人都知道对任何人都无比冷淡的洛云只有程风能接近,而程风也在洛云的帮助下修炼速度加快非常多。
回到茅草屋,狗剩嫂变成原型正在吃兽肉,见洛云回来连忙递给一块,催促他多吃点。
两顿没吃又整夜修炼的洛云饿的发荒,此时看到这些干兽肉竟也觉得非常美味,稍稍克服了下心里障碍后飞快地解决了一堆兽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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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