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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王一怔,抬起泪眼看向他。
瑆琅的眼神有些闪躲,“你,你,你看我做什么,我也是为了你好,怕你真喝下去了,转头便会后悔。
所以才……”
本王并不想怪责他,只是随手将真正的“忘情水”
抛到了窗外,然后站起身来,摇摇晃晃去床上躺下了,道:“夜深,你回去吧。”
“那——”
瑆琅一脸的心虚,指了指门口,道:“我就先回去了。”
“嗯。”
本王将手搭在了脸上,感到了一阵疲累。
第二天,白桦推门走进了本王的房间,看着我精神不济,面色憔悴,便问了句:“主子,您不舒服吗?”
“没有,”
本王撑着胀痛的脑袋坐起来,顺便揉了揉被我拍狠了的胸口,道:“只是昨晚喝多了酒,脑子还有些晕。”
白桦皱了皱眉,“我看您脸色苍白,像是有贫血之症,这舟车劳顿,您身子不济,还是休息一日,明儿再赶路吧。”
本王:“不必,岁月不等人,若有想去的地方,想实现的心愿,还是要抓紧。”
白桦挠挠头,颇有些不好意思,“明明说好了要陪主子散心,可闹到最后,似乎成了主子配属下奔波。”
“反正我也是要出来看看的,无所谓。”
本王说着,披上了外衣,捎一收整,便出了客栈。
这一路去到了塞外,天气已经转暖。
满地绿草如茵,点缀着白羊如云。
本王贪婪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向当地的牧民付了银子,要了一套滚着毛边,敞着前怀的异族服饰,头上戴着毡帽,腰上挂着酒葫芦,赶着成群的牛羊,一路哼着小曲儿,好好过了一把牧民瘾。
白桦如同一只挣脱了鸟笼的雀儿,扑楞着翅膀,在草原上一阵打滚。
瞧着羊群里有那么一两只离队的,赶紧又扮成了牧犬,一路追赶着离群的羊羔,“嗷嗷”
着四处乱窜。
天高地阔,美景无限。
压在心头上的石头,似乎轻快了许多。
未来的日子,我主仆二人穿过了浩瀚的草原,赏过了长河落日,看过了大漠孤烟,被狼群追赶过,被蛮人关押过。
饿的时候煮过草根,渴的时候喝过脏水。
几次落难,又几次脱险。
出门的时候,分明一身锦衣华服,回程的时候,却已经衣衫褴褛。
我堂堂一国王爷,混的两个乞丐都不如。
某夜,我二人拐进了一处山坳里,再一次迷路之后,白桦终于笑出了眼泪,“主子,我们这一路究竟是出来游玩的,还是出来逃难的?”
本王找了一块石头坐下,喘了一口粗气,道:“少年郎,辛苦打到的猎物吃着才更香,千里跋涉之后看到的风景,才更美。
你不觉得这山间的景色,也别有一番滋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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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