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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特别喜欢这只鸡,争强好斗有自己年轻时候的风范。
还打算在院里给它建个七十来平的专属小窝。
顾爸跟顾思明留下来吃饭,吃完俩孩子就凑一块玩儿去了。
顾爸留下来陪老爷子说话。
老爷子还是很欣赏顾爸的,最近公司的一些消息他也略有耳闻,只不过他现在是个钟情田园风光的小老头一枚,这些事不参与了。
顾爸到底是跟自己儿子一起发家过来的人,岁数再大,在老爷子眼里也是个孩子。
“你啊,有什么事就说话,慕倾那小兔崽子有点儿不着调,但我看还是有点慧根的,何况跟你家那小子不也结婚了嘛,有些事你不让他顺心了,在他那里总归是个疙瘩。
但人总要往前看,往前走。”
顾爸很感激老爷子这个时候的表示,他并不奢望什么,如今自己也快要六十了。
况且他现在也没有足够的牌面跟交情强到让别人去为失势的自己让利,他过来是要个态度。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熙熙攘攘,利来利往。
他现在所能做的,就是给自己跟顾思明留好后路。
而慕倾,是个成年的雄壮狮子了,他要开始扩展自己的领土并撕碎他所仇视的一切。
*
单丹坐在轮椅上累的直倒气,“他娘的,不吃也就算了,怎么还养起来了。”
顾思明陪在身边给他递西瓜。
“没事的,它就生活在你的眼皮子底下,还怕没有报仇的机会吗?等你腿好了,我拿两个拐杖过来咱们俩围殴它!”
单丹点点头,“嗯,你这么说话有点我熟悉的意思了。
诶,你记忆恢复的怎么样了?”
顾思明一口吃掉西瓜尖。
“毫无进展。”
第14章喜欢
“我现在已经学会怎么玩手机了,怎么使用一些电子设备,可这几年的记忆还是空白的。
想不起来什么,对你只有莫名的亲近感,大概我们真的曾经一起做过很多傻事吧,印象特别深刻。”
单丹点点头,“没事儿,想不起来就拉倒,反正咱俩这几年也没干什么正事儿。”
他俩在距离那只鸡方圆五米的地方吃西瓜,早就让人家盯上了。
顾思明望着绿油油的菜地,开始感慨,“我觉得这种感觉特别不好,我印象里成年以后的我至少也要成为一个对社会有所帮助有意义的人。
怎会是这样一个废柴!
我想去慕倾的公司上班锻炼一下涨涨经验,毕竟他是我的另一半,还能照顾照顾我。”
单丹把西瓜皮扔在了地上,“你可拉倒吧。”
后来转念一想,也挺有可行性的。
等到彻底闹掰那天,他俩还可以搞个破坏再走,再者说,就像慕倾这样闷骚的Alpha是一定需要Omega陪伴的,他们可以看见一个搅黄一个。
“你等等我吧,我年轻,身体好,就这腿不到一个月就能长上,背上两根骨头也不算什么,到时候咱俩一起去他那儿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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