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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幅照片底下围拢着最多的人,都是我根本不认识的人,我在照片里就这样望着所有人,这令我感到照片里面的人已经不是我了,我怎么会这样无遮无拦地望着所有人呢,我又哪里来的勇气,我该把脸埋到手心里面去的呀。
可是我还是喜欢这照片,我也像所有人一样呆呆地望着她,停留了最长的时间。
“能把这幅照片送给我么?”
我问灿烂。
“当然,这本来就是要给你的。”
灿烂笑着又抱了我一下,她指给我看哪些人是画廊的老板,哪些人是评论家,哪些人是媒体的,然后转身投入人群中,她在这当中是真正的如鱼得水,她穿着高跟鞋的脚微微地弯曲起来,男人们扶着她的手肘跟她说话,她笑起来,都是我学不来的妩媚,最最扎眼的是,她把头发染成了棕色,她那褪了色的绿头发彻底没有了,而棕色的头发太俗气,她在瞬间就变成一个俗气的美人了。
我却只能够沿着墙壁走,墙壁上每隔一点距离就贴着一小幅照片,有植物,有人的笑脸,有天空,有房间的内景,我们平常自己做的晚饭,这些都很好看,灿烂的才华在这样的琐碎间就能够展露无疑。
灿烂自己的裸照在酒吧卫生间的门口贴着,她仰身躺在蓝色和红色的床垫上面,褪尽颜色的绿头发倒向一侧,乳房扁扁地贴在身体上面,眼睛散淡地望着我,我忍不住用手去摸她的脸。
我看这张照片看了很长时间,直到从厕所里面突然冲出来醉酒的男人,他粗暴地从我身边走过去,撞痛我的胳膊,我惊叫起来,他竟然又转身走上来,狠狠地扼住我的胳膊,将我靠在墙壁上要亲吻我,他喉咙里面冒出来的酒气和他粗暴的嘴唇吓坏了我,我叫不出来了,我被挤在楼梯拐角处,有衣冠楚楚的人从我的身边走过去,他们只是用调笑的目光看我几眼,似乎我该是一个自取其辱者。
于是我咬了那人的嘴唇,他大叫着松开我,骂骂咧咧地跌撞着走下楼梯去,那个醉酒的人,原来是小虎。
我冲进厕所里就吐了,大声地干呕起来,躲在马桶边上不敢出来,怕别人看到发出这样可怕声音的女人长什么样子,我一直等,等等等,等到听不见外面有人走动才走出来,飞快地把水龙头开到最大,要洗干净嘴唇上面的血、唾液还有呕吐物,我看起来脏极了,受尽了委屈,像个伤心欲绝的人,我突然就想起他来,我的作家先生,要是他在我身边就好了,要是他是我的男朋友就好了。
往南方岁月去第五部分(2)
原来我蓄谋已久地爱上他了呀,当他还是个写小说的万人迷时我就已经爱上他了呀,当我还是那个顶着蘑菇头,没有胸衣穿,躲在被子里面听无线电的小女孩时,我就已经爱上他了呀,之后我所有暗恋的人,其实都是以想象中的他作为基调的,我自己不知道罢了,可是这又是一个春天啊,我料想到所有发生在春天的情事都不会有好的结局。
几天后,灿烂告诉我,那幅照片她卖了。
她正请我吃我从来没有吃过的越南菜,她耐心地教我用薄荷叶包裹着春卷一起咬下去,还帮我点了椰子肉做成的饮料。
我用勺子捣着绿色的咖喱,然后突然间就呛住了,大口大口地吞着冰水。
但是灿烂显然非常兴奋,她滔滔不绝地说,她知道是某个外国画廊的老板看中了那幅照片,于是就出了高价买下,她很高兴,说着很多关于以后的理想。
我怎么也听不清楚她到底在说什么了,她的面孔在我面前兴奋地扭动,头发蓬乱,眼睛里面神采奕奕。
终于她停下来,很期盼地望着我,可是我不知道她最后问了什么,我低下头继续找能吃的东西填进嘴巴里,然后含糊不清地问:“卖了多少钱?”
“一万块。”
灿烂说着,“我可能真的能够当个摄影师哎。”
我知道她并不是缺钱的人,一万块钱对她来说也并不是什么很大的数目,但她的话还是让我震惊了,我想着或许我不该为了这样的事情生气,照片是她拍的,她可以把它卖给任何人。
虽然我不由得要发抖,我没有告诉她我已经把床头我贴的图片都撕掉了,我已经给这幅照片留好了位置,我还想着以后不论我搬家搬到哪里去,我都会带着这幅照片,我不会再丢弃任何东西,我要扛着它走在北方的马路上面,就好像是《杀手Leon》里面抱着植物和绒布兔子的小女孩,我要记住我的爱情,这段或者也是无疾而终的爱情。
但是此刻它被卖掉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哪个画廊的老板收购了它,或许就是那群陌生人中的一个,他把它买回去做什么呢,他怎么可能知道这照片里面的事情,他怎么知道我掉的是怎样的眼泪,我并不是委屈,我并不是难受,我只是一个被狠狠压扁了又膨胀开来的女孩,我只是又喜悦,又悲伤,这些对其他人来说到底有着什么样的意义呢,他们能够看到我眼中的爱情么?
“你说,我真的能够成为一个摄影师么?”
灿烂重又问了我一遍。
我点点头,我甚至笑了一下,甚至又与灿烂一起憧憬了一下她的将来。
我这才意识到如今我是多么的言不由衷,我只是想问,那么摄影师又是什么呢,如果坐在对面的是忡忡,我一定刨根究底地问她,你到底想要的是什么,为什么当初你会跟我说:“我不想做摄影师,我只是想拍照片。”
这到底是发生了怎样奇妙的化学变化,就好像展览上那些令人害怕和躲闪不及的酒精反应。
而我到底没有能够问出口,只是一回到家里,我看着床头空出的位置如此巨大,如此突兀,不知道要再覆盖多少东西才能够覆盖住。
这天正好也是他的书上市的日子,我跑了好几家书店才终于看到那个如此熟悉的封面摆在陌生的角落里面,我站在很远的地方望着那些叠在一起的书,脚却好像是灌了铅一样怎么也动不了了,我呆立在原处,手里捧了一本莫名其妙的书,眼睛却注视着他的书,我盼望着所有的人都匆匆从那里走过,我希望不要有人看到那本书,每次有人好奇地拿起这本书来看一看的时候,我就希望他只看一眼,我希望他跳过作者的名字,希望他迅速地把书放下然后就走。
终于有营业员走过来问我:“小姐你需要找什么书么?”
我吓了一跳,这才意识到自己已经在书店里一动不动地站了半个多小时,而手里面居然捧着一本过了期的美容杂志,还是拿反了的,我反常得像个精神病人。
其实我的担心是多余的,只有两个人拿起他的书来,并且都是匆匆放下就走了,根本没有多看第二眼,他好像是棵过期的圣诞树,再如何修饰也没有用了,连窘迫都是不需要的了,没有人会去看他了,他已经被遗忘了,最后在角落里面自生自灭,没有人会去在意他的悲凉了。
突然之间感到自己是多么幸运,我所成长起来的年代,那既不是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也不是个精神匮乏的年代,那个年代里翻译小说虽然不像现在这样爆炸,但是精良,不是把外文直接搬成中文,没有韵律没有节奏,那时候写小说的年轻人也没有现在多,但是总有一两本书看了令人感到骨鲠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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