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其他像是桃酥什么的,李弘文抿了抿嘴想吃,但是最后没买。
他现在虽然有空间了,但是并没有来钱的途径,指望抓兔子这些换钱也不是长久的,所以觉得还是省着一点,不买了。
想吃甜食的时候,来颗糖就好了。
出了副食商店,李弘文背着背篓来到了国营饭店。
这个年代想吃到好吃的,也就来这里才能有机会吃到,所以他想来试试这里的手艺。
如果大师父手艺好,以后来卖兔子山鸡的时候可以每个月来改善一下生活。
国营饭店的人并不算多,这个年代,来这里吃饭的人都是城里条件好的,一般家庭一年都未必会来一次,而村里人基本上在出门的时候都是自带干粮,没谁会愿意花钱在这里吃一顿,或许说也没几家有钱在这里吃一顿。
再加上这个点已经过了饭点,所以里面的人并不算多。
红烧肉!
烧茄子!
猪肉炖粉条!
炝炒土豆丝!
红肠炒鸡蛋!
饭店招牌上写着五个菜,红烧肉最贵要二块钱一份,土豆丝最便宜,五毛钱一份,主食就是米饭和馒头还有包子。
“来一份红烧肉,来四两米饭!”
李弘文掏出钱和票买了一份红烧肉四两米饭,服务员淡漠的接过钱和票,撕了两张票递给了他。
“自己去窗口取!”
得!
也不知道这个服务员是不是眼睛有问题,从头到尾都没正眼看过他一眼,摇摇头,李弘文拿着票奔了窗口。
该说不说,这个时代饭店虽然服务态度不好,但是菜的饭量还是很足的,红油赤酱的红烧肉满满打了一碗,那大块的一层一层肥瘦均匀的五花肉裹着浓浓的酱汁,在厨师从里面把碗放到窗口的时候,李弘文看到肉随着震动一颤一颤的样子,口水直接就流了满嘴。
香!
太香了!
把碗端起,那股肉香味直窜鼻子,以至于就窗口到桌子几步道,李弘文就咽了三回口水。
坐下后,他就迫不及待的拿起筷子夹向了碗里的红烧肉,结果因为用力过猛,直接把肉夹成了两截。
软糯,香!
再夹一次,红烧肉一进嘴,李弘文忍不住闭上了眼睛。
太香了!
真的太香了,红烧肉肥肉软糯,瘦肉弹软不柴,再配上浓浓的酱汁,李弘文体会到了那些美食文中吃到某种美食哭出来的举动。
他有点想哭!
穿越过来这些天吃的东西让他在吃到这个红烧肉的时候,真的有种想哭的冲动。
特别是这种前世小一百块的黑猪肉都达不到的肉脂香气,让李弘文觉得一份可能要少了!
这样好吃的红烧肉,别说一份了,就是再来三份他都能炫下去。
不过,想想口袋里为数不多的钱,他还是按下了心里这个疯狂的冲动。
不能冲动!
圣人,帝王,教父而你,则会是他们最敬爱的老师。修真界系统我有拳法五百,剑法三千,还有锻体之术,你想创立什么宗派林寻合欢宗。古代官场系统我有诗词歌赋,七言律诗,八股神文,...
丁鹏是个酒鬼。丁鹏也是五个孩子的父亲。你没看错,确实是五个孩子四女一男,女儿个个漂亮,儿子别哭了,过来了过来了,不好意思,一会儿再写简介,儿子哭着要奶呢,话说金鹤奶粉二段泡的时候和水的比例...
不争的善胜,往往是后知的领悟。而头破血流的争斗,又是场悲欢离合的体验。万世皇权,转眼间变成虚幻,繁华落尽,处处孤零。郭明轩的世袭爵位如此,殇沫的皇位继承更是如此,是痴醉于夺回霸权?还是笑傲天涯?灭影绝杀江湖戮,干戈寥落泯悲愁。苍琼剑起百丈湫,万里光寒十四州。长大后的殇沫,独自面对江湖险恶,不得不勇斗灭影门门主故遗名及锦衣卫指挥使纪纲,又在艳遇群芳中,选择了奇女冷溶月,两人爱恨纠缠,无法自拔。身世复杂的冷溶月,又该如何抉择?是选择相忘于江湖还是选择与这命运斗上一斗呢?叹世间纷扰,多情自怜恨。灭影镇千魂,苍琼讨叛臣。戎衣更不著,今日告功成。四海皇风被,千年德水清。君看偃革后,便是太平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仗剑皇子闯天涯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向下翻动一点,作者发布任务。投一颗钻石,必得50岩币!还有几率抢1000岩币,2000岩币!)...
叶笙歌是叶家好不容易找回的真千金,哥哥们却对她处处责怪辱骂,将假千金叶珊珊宠上天。叶笙歌果断不伺候了,和叶家断绝关系。离家当天,叶笙歌与豪门大佬傅予深闪婚领证。对假千金处处忍让?对哥哥们卑躬屈膝?这次绝对不会!当马甲一个个掉落,叶家人逐渐看清了叶珊珊的真面目,悔不当初,跪在雨中痛哭流涕求原谅。叶笙歌被男人抱在怀里,温柔宠溺,老婆,该生宝宝了。...
重生至96年,成为了北电96班的一名学生,开始不一样的绚丽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