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不是文人!”
萧疏桐拍桌,“我是侠客,是俗人!”
得,闵先生找了一辈子的非俗人,第一次遇上一个自己抢着当俗人的,偏偏他这时居然还没嫌弃。
正想开口,他的青菜粉上桌了。
汤水洋洋洒洒淋了一路一地一桌。
闵榛笑着挑了根青菜,送进嘴里,嚼了嚼,评价道:“果然很淡。”
萧疏桐一筷子探了过来,吧唧搅了一通,浓色的酱汁弄浑了清汤。
闵榛不解,“你干嘛?”
萧疏桐神秘地笑了笑,“看看老板给没给你加餐。”
说罢从青菜叶里拨出一个指甲大小的菜虫,满足得直乐呵,“老板下了血本啊,看来是看出客官您器宇不凡,非富即贵来了。
这么肥硕的一条,小生还是第一次见着,不容易啊,失敬失敬。”
说罢,膜拜了一把菜虫,恭敬地将它横尸桌头。
闵榛也不吃了,笑着打断他,“人家的汁水都被榨出来了,精华全在汤内,要不要尝尝!
难得,动物蛋白!”
说罢作势要给他添汤。
萧疏桐也笑了,捂着碗拼命躲。
一顿饭,第一次在萧疏桐清醒的状况下,吃了小半个钟头。
吃完后,一拍桌子,一抹嘴巴,很豪迈地朝闵榛一喝:“给钱!”
闵榛瞅了眼价目单,暗暗吃惊:一共吃了10.5!
再看自己的皮夹子,满是人民大会堂和卡,于是闵老板踌躇了。
萧疏桐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心说最见不得这种买单支支吾吾的人!
他很爽快地抽出一张皱巴巴的泰山,又从全身上下摸出六个硬币,其中那个五毛的居然是从袖口顺出来的。
看得闵榛直瞪眼。
萧疏桐觉得自己总算是和人扯平(?)了,于是心里也舒坦了。
闵榛望着他只是笑。
在劫难逃
“正事正事!”
萧疏桐汗颜,正事没谈,跟人先吃了个天南海北。
闵先生整暇以待。
如果萧疏桐知道闵榛的心思,绝对会撒腿跑的。
只可惜,再说一次,他不知道啊不知道。
“你那个施工不能继续了!
那是文物啊文物!”
“哦,太平天国的?”
萧疏桐瞪眼,都说了是南宋的,这人不长脑?“南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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