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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大以后很少再回来这边,这样一路走来仿佛走在记忆里,到处都是眼熟的风景,也到处都是旧时光。
也很久没有这样看看夕阳了。
周大宝抬眼看了看天,有点儿没来由的欢喜。
十多年后的那个成年人每天忙着上班忙着相亲忙着宅忙着过日子,很长时间不曾这么悠闲地在路上晃荡。
对于十三岁初来乍到重新再见的傍晚,回忆从前在这条路上发生过的事,她揉了揉鼻子,感觉挺新奇的。
然而走了不长段路,一瞥就瞄到路旁停车站底下,那个垂着脸背着书包,身材挺拔的少年,心里慢慢慢慢无端泛上的,居然是有点释然跟无奈的:果然如此。
跟以前这个时间一样,一起回家呀。
不管她心里有没有想过要改变,过去事物仍旧沿着自己记忆里的大轨迹前行,到显得这次重生,实在只是一次不成心的巧合,没有半点别的意思了。
周大宝舒了一口气,那人已是抬头看见了她的影子,于是立直了身子礼貌地笑笑,淡淡一句:“……周阿姨说,你不太认得路,交代我这几天还是先跟你一起回去。”
迟暮的夕阳照着他的侧脸,闪闪发亮的模样。
“……哦,好啊,只要你不嫌麻烦。
过几天我就记得了的,那多谢你了。”
“没事。”
“嗯嗯。”
……
她有些不情愿。
然而到底还是一步两步地靠近。
然后同记忆里无数次有过的,或者想过的一样,隔着不长不短的一段距离,两个人那般并肩站在已经傍晚,并没有多少人的停车站,等着七路车回家。
不得不说,即使在长大了的周大宝看来,陆竟这个孩子,也实在是个五官匀称好看,气质极其不错,波澜不惊的,即使站在人群里,也是值得被人注视的,发光体一般的少年。
尤其她曾经对他存了那么久不一般的心思。
站在这种距离,同样被那人不轻不重,不经意扫过的侧面,反而看得自己愈发微妙地扭转头,不愿再跟人有任何或明或暗的交锋。
他平静的样子让自己觉得自作多情。
那人侧脸线条如此般精致美好,软绵绵的白蓝色校服都穿得出衬衫挺俊的模样,实在有一身好皮相跟好气度。
当年周大宝在见到陆竟的第一眼几乎能说一见钟情,接着就简直把对方当神一样供着仰望倾慕。
后来得知对方就在自己隔壁班高一个年级,更是没了自己平日里惫懒的性子,每天都爱黏着他上学放学,闹得全年级都或多或少地风闻过这件事,跟个甩不掉的尾巴一样。
自己后来想想都觉得尴尬。
现在看来,当年那么的痴迷,说来也还是不觉得可惜跟无厘头。
如果她不是重生而来,真的对这厮没了从前敢于动心的冲动跟心跳,大概还是会对这么斯文礼貌,又带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矜持的少年心动的吧。
好像飞蛾扑火,也公主病玛丽苏地觉得,自己既然努力了那么久,怎么不会得到回报?
周大宝并不觉得那时的自己有多没出息,只是觉得,有的人,天生就该被人注意跟吸引。
陆竟于之从前的周大宝,就是躲不过去的劫。
一眼万年。
……
两个人都彼此沉默地站在原地,没有半分开口的意思。
那人仍旧表情淡漠,对她那头的惆怅惘然没有半分知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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