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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的时候,桌子上有了一盘猪头肉,还有一瓶白酒,没兑水。
张老三倒了两碗酒,让文玉给他热上,父子俩对着坐在炕上,没人说话。
文玉心里,是不记恨张老三的,那种咒骂甚至于举手要打,绝对是着急狠了才会做出来的事情,若不是真的对他好,也不会这样做。
所以他不记恨,只是……觉得有点没面子,而炕桌上的猪头肉,又让他心里好过了许多。
实际上,没有几家人家会吃猪头肉,除非是过年了,要么就不是什么正经八百的过日子人家,或者,就是地主还是城里的大商人大掌柜能吃这种东西——即使是地主,也是热衷于白菜炖肥肉的,而连地主家的小婆,这肥肉也吃不得几回,还是白菜帮子更适合她些,毕竟,不用干活的女人,还不如给长工吃了有把子力气。
所以,文玉是懂了张老三的意思,他,是真心实意的把自己当儿子看了——这种打一巴掌给个甜枣的事儿,哪家做爹的没干过呢?
“唉……”
把酒递给文玉,张老三这才打开了话匣子,“老四……原来是个顶好的……”
似乎在回忆什么,他闭上了眼睛,“当年,我们兄弟几个不成器,在村学里读书读得乱七八糟,就老四还不错,先生回回夸,后来,家里一合计,就决定要供他,合着全家之力,供这么个畜生!”
一拍桌子,差点儿把酒瓶子也给震到地上去,“唉……小子啊,你可不能学他……可不能啊!
唉!
造孽!”
☆、第九章骑驴
这么着,文玉才算弄明白了那张老四的来龙去脉。
原本,老张家是闯关东过来的,家里祖祖辈辈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过来了东北,也就正常的开垦良田,圈地盖房,每天也是忙得很。
而再忙,也免不了有那么一个心思——培养一个知书达理的子孙光宗耀祖。
老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谁又不想自己家里出个秀才啊举人啊什么的?
为此,刚刚积攒了一点儿钱的老张家,就把几个适龄的孩子送去了村学——这也是四十年前的事情了——可这些孩子,没几个有出息的,甚至溜出去抓鸟摸鱼之类的事情也是常有的事,最终,就留下了张老四一个算是坚持把书读了下来。
就这样,老张家倾尽了一家之力来培养张老四,还专门请了先生给他取了个学名——张德生。
本是希望张老四能做个有德的好学生,结果……却算错了外界对一个淳朴的孩子到底有多大的诱惑。
张德生离开太平村离开太平镇,去了省城,去了奉天……然后,就成了日本人的走狗。
一个家族里出现了汉奸,这是最大的耻辱。
即使爹娘不在了,张老三一提起张老四来,也是痛心疾首的,恨不得能在张老四刚出生的时候就趁着爹娘不在的时候把他掐死,免得丢了祖宗的脸面。
但是……这只是他的想,而他根本就做不到。
也因为这,成了他一大块心病。
这也是为什么,张老三会表现得这么反常的原因。
这回,也算是交了心,父子俩才算把话说得开了,文玉虽然也想着能回去,但却也把张老三当成叔伯一样的长辈对待,不会说真的毫不在意这个人了。
这一晚上,让文玉想明白了很多事情,也让他承认了眼前的现实,更让他坚定了一定得从日本人身上捞油水的信念。
至于怎么捞油水,还得他亲自去大石镇逛荡一圈再说。
毕竟,这个年代跟他熟悉的年代不一样,未来比如什么IT啊什么数控啊什么机械啊,都能赚钱,可是现在?这些东西还没出现呢!
即使出现了,也不是他知道的那种方法去做,所以还是得慢慢想慢慢找。
谁也不是天生就会赚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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