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唐肯张口结舌很不习惯的样子,石锦扳了个鬼脸,“否则也不会和崔三爷这个酒鬼混在一起了,唐兄弟你们在京里,要去什么地方玩儿,可别错过了我。”
唐肯松一口气,也是莞尔,这“皇亲国戚”
的青年,倒是有趣。
“说我坏话啊——”
哈哈笑着的追命蛮不在乎地继续灌他的酒。
“对了,三爷,刚刚我快下值的时候——”
开完玩笑的石锦神色一肃,说出他刚见到追命就想说而咽回去的话,“见礼部尚书大人在御前,没人怎么注意的时候,和副指挥使大人说了几句话。
后来副指挥使大人和尚书大人就都离了芙蓉城——陛下本在那儿赏新进的太湖石。
指挥使大人走前见到我,叫我出来时见到三爷的话,就请三爷先去杏岗。”
旁边听着的唐肯只觉得听得一头雾水,不明所以,追命却皱皱眉。
“礼部尚书……?他又有什么事——这样,唐兄弟,我这会儿要去宫里当值,你在京里住哪家客栈?我下值后再来会你。”
“城西,启圣院街,无比客栈——三爷你有要事,不用管我,反正我现在也只是闲着而已。”
唐肯立刻回答。
追命闻言哈哈一笑,拍拍唐肯的肩头:
“闲人难得啊!
——小石,也多谢你传话!”
转身,过桥,匆匆去了。
剩下两个初相识的“闲人”
,不觉相对而笑,地头蛇的一位即没有皇亲国戚的架子,便自告奋勇,做了外来客的向导。
“我们京师人,最瞧不起欺负外来人的,若有人在街上欺负外来人,大伙儿必要群起而攻之;又最喜欢帮忙外来人,若有外来人定居,邻里没有不帮忙的——唐兄弟要不卖我这个面子,那我就把京师人的名声都坏了呢。”
(水支注:宋东京人的很大度,极不排外,上面说的,都是《东京梦华录》里的内容,不是水支瞎掰的哦^^)
都这样说了,唐肯自也不好意思再推三让四,且他本来确实是人生地不熟,在这他以前从未见过的繁华都市中,甚至都有点找不着回客栈的路了。
一个随和一个豪迈的年轻人,周游几圈之后,立刻大大熟络起来。
再加上被拉到“京师第一酒家”
会仙正楼,几杯羊羔酒(水支注:当时的名酒诶)下肚,唐肯也没了顾及,径直问着石锦。
“刚刚我听你和崔三爷说的,听得糊里糊涂,什么礼部尚书副指挥使,芙蓉城杏岗的——哎,如果不方便说你别怪我多嘴。”
“哈!
这有什么,这些又不是什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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