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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无咎越看越爱,忍不住拉过林见秋,在他唇上重重吻了一记,在场诸臣无不鼓掌欢呼,大声叫好。
林见秋嗔怒,这草原上的人哪里都好,就是太粗鲁。
一连喝了几天,就是林见秋也受不了了。
他生性爱静,本不喜欢热闹的场合。
这些人大叫大唱,实在不合脾胃。
终于忍不住借了方便之名,走了出来。
眼见晴空万里,碧草殷殷,微风拂面,竟比那烈酒还要让人醉上几分。
林见秋兴致甚高,便要出去骑马。
刚到马厩,要牵出自己的“藏夜”
。
看见个衣衫破烂,手脚被锁的奴隶在刷马,摇摇晃晃,似乎随时可能倒下不起。
身上伤痕累累,看样子是刚挨完打。
这种事林见秋见得多了,自然不以为意。
哪知他一偏脸,正看见那少年抬头看天。
侧脸映在阳光下,凤眼微眯,唇红鼻翘,依稀竟是…殷,殷…林见秋一颗心骤然狂跳,双腿僵直,再也移动不了半步。
阳光耀得眼花,朦胧之中,仿佛就是那个刻骨铭心的身影,也是这般抬头看天。
然后转过来对自己说:“怎么这就午时了,和平安在一起,时间总是过得太快。”
接着是唇边宠溺的笑:“要是你不在身边,这日子可就难熬了。”
心中刺痛,无以复加。
殷,殷。
你不在我身边,让我怎么熬?
第14章道是有情无情?
林见秋见穆清卿眉目之间竟有几分肖似心中之人,不由对这小奴隶上了心。
伸手将他拉起,不再让他下跪,口中道:“你我都是赫罗族人,没准还是亲戚哪,你这么多礼我可受不了,别再小人小人的了,不如你叫我林大哥吧。”
穆清卿低头躬身道:“小人不敢。
公子是陛下心爱之人,小人是勃伦国质子,送来当奴隶的。
公子与小人云泥之别,怎可相提并论。”
林见秋笑道:“啊,你是看不起我这个男宠,你是云我就是泥喽。”
穆清卿听他调侃,一张俏脸涨得通红,支支吾吾地道:“不…不是…”
林见秋拉过他的手道:“我又有什么身份地位了,不过是以色侍君,供人享乐而已。
你毕竟是勃伦国质子,血统高贵。
我是真心想同你做兄弟,只盼你别嫌弃我低贱,瞧我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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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有人说,假大空。且看一个普通文科生在秦时世界,如何拨动时空的琴弦。地泽万物,神农不死。农家,还不去研究杂交水稻。大道阴阳无极太一。阴阳家,快去发现宇宙星空的奥秘。儒家道家,天人合一境界还有另一种诠释。名家墨家,世界的本质属性是物质性。先贤诸子,你们的学说泽披后世,却无法孕育自然科学的种子。陆言决定,他要改变这一点。江湖朝堂,波澜壮阔,蓦然回首,他已成为人间之圣。PS本书不是爽文,前期甚至有点小虐。也不算完全的系统流。欢迎开喷,前提是看完前六十章。书友交流企鹅701922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