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中优美的语言和精巧华丽的描述暂且不说,更多人狂热地喜欢着故事里面的主角配角,生动而接地气的角色们让很多读者都有了自己的喜好倾向,甚至有人为了哪个角色更加讨人喜欢而吵起来。
时时听见有人在旁边激烈地讨论着自己的故事对费奕真来说还是一件很新奇的事情,他甚至觉得这比论坛上看粉黑论战还要来得满足和过瘾。
直到有一天上课,他打开书桌,然后在里面摸出了一个粉红色的信封。
他立刻把信封往抽屉里面一塞,然后直接在抽屉里面就把信封夹进了一本书里面,把书塞到了书包里。
却不料隔壁的女生已经看到了那封信,说道:“那是不是情书!
?”
费奕真迅速矢口否认。
对方女孩子笑道:“别骗人了。
你的态度很可疑哦,之前你不都是直接扔掉的吗?”
费奕真愣了一愣,才想起来,他确实从很小的时候就经常收到女生的情书。
那个时候年纪小,一开始还不知道怎么处理才好,又不敢真的看了露出想要早恋的迹象,所以都是直接扔到垃圾桶里的。
这样不署名的信还无所谓,署名的信却很容易给女孩子造成伤害。
他是直到后来发生了一件大事,才改掉了这种做法的。
记得那是他初三时候的事情,有男生捡了垃圾桶里的碎片,把信拼了起来,而那封留名情书直接被一群唯恐天下不乱的男孩当众读了出来。
送情书的女孩又是被找家长又是被记过,他也被叫到办公室好几次。
女孩悲愤欲绝,直接就开始拒绝上学,几天后就不肯再来上学,大概一个月之后就转学了去了其他地方。
女孩最后哭泣的脸让费奕真知道,他做了一件什么样的错事。
高中之后他就改掉了做法,每一封情书都开始妥善处理。
就算不能接受,却也要安全完善地处理好。
所以当他看见抽屉里面的粉色信封时,第一个反应就是把它藏好。
却不料邻桌的女生如此眼尖。
费奕真也不像真正的小男生一样着慌,直接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说道:“直接扔掉对人家不好,我以后都不会这么做了。”
女生好奇地低声问道:“那你会接受吗?”
“不会。”
费奕真坦然地说道,“我可不想被找家长,而且我大概也不会喜欢她。”
他的理由如此简单直白,倒是让期待着对方会说出类似于“想专心于学习”
这种话的女生愣了一愣。
等到回到家的时候,费奕真关上房门,这才打开信封开始看了起来。
只见上面用幼稚而可爱的字迹写满了整整两页的信纸,看上去都够得上两三篇八百字作文了,而且页面整洁漂亮,连一个错别字都没有,写信者很可能抄了好几次才才抄出这样的效果。
费奕真:
你好!
我知道你也许不知道我是谁,也没有注意到过有这样的一个女孩子默默地一直在看着你……
费奕真把整封信从头到尾都读了一遍。
女孩的文笔并不算好,但是整封信很显然是她反复琢磨了很多次,全神贯注地一字一句写下的。
也许她以后会有更出色的文采,更优美的词句,但却未必会再有这样真挚的感情和热忱。
令费奕真感到错愕的是,她甚至引用了《大荒》的句子:“我知道有时候勇敢在不知道有多少胜利可能性的时候只是一种鲁莽,但真正的勇敢不正是在不能够确定胜利的时候依旧勇往直前吗?只要这样想着,我就有了拿起笔给你写信的勇气……”
在《大荒》里,男主对一位男性角色这样说过:“没有任何可预期胜利的勇敢只是鲁莽,但勇敢不正是因为即使无法知晓胜利的概率依旧愿意去努力才显得更加珍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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