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虚地瞄了眼沈煦,他清咳一声,“小人物也挺好的。”
晚上回到家,沈煦在日历上记下次进货的时间,目光却不经意瞥到七月底的某一天。
曾经,他把那个日子深深记在心里。
以至于到了现在,还没有忘记。
第二天,四宝整装行囊朝他的朋友们挥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地说:“别太想我,肯定不会给你们买礼物的,香港东西太贵了,想吃什么屋里自选啊!”
万辰笑,沈煦伸出一脚把他踹上了出租车。
四宝带着他的刘雅去了购物天堂,从那天起,小城市的小幼儿园旁的小超市换了位表面纯良内心狡诈的,小老板。
第67章
七月酷暑,T市大大小小的游泳馆里到处人满为患。
避开高峰时段,个体户小老板在星期天中午时分给自己放了个假,泡在清凉的水中,抛却烦恼,享受生活。
小时候,沈煦很喜欢游泳。
十二岁那年参加过市办的小学生游泳比赛,拿了个第一名回来。
那是沈煦人生里唯一值得骄傲的事。
那一天,林燕搂着湿漉漉的他尖叫欢呼,沈国忠难得对自己的儿子竖起了大拇指。
阳光下,父母的笑脸是他生命里最美的画。
冲出水面,趴在水线上,沈煦想起了那一天路边的麦芽糖,餐桌上摆着的健力宝,童年的味道早已消散,而家,家里的人,永远留在了记忆里。
旁边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游到他身边,“大哥,你游得可真好,教教我们呗!”
沈煦笑着轻拍了下他脑袋,“什么大哥,叫叔!”
话毕,他潜进水中,游向了那一群半大孩子。
人开始多起来的时候,他出了游泳池,朝淋浴间走去。
走廊里,站着一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沈煦目不斜视走过他身边。
打开水阀,温水如柱冲刷着他的身体。
他一点也不意外在这里见到万辰。
或者可以说,不管他走到哪,万辰总是跟在身后。
就像十几年前,他是万辰的跟屁虫,追逐那个美好的身影,想要永远守在他身后。
出了游泳馆,万辰抱胸等在馆外大树下。
沈煦走在前,万辰亦步亦趋。
七月的T市,像一个大蒸笼,没走几步,薄薄的T恤就已汗透。
幼儿园早已放假,白天他很少开店,走进拐角的冷饮店,点一杯柠檬水吹半下午的空调。
在他之后,店门再次打开,门上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沈煦头也没抬,抱着手机和远在异国他乡的恋人聊聊天。
虽然前路渺茫,但他和何磊也是好不容易走到一起,谁也不愿意轻易放弃这段感情。
沈煦甚至想,如果,如果一年以后,他们还没分,也许,他会去找何磊。
纵使他们之间没有多浓烈深沉的爱,这段感情,也该好好珍惜。
何磊,是他人生的救赎。
以后,除了何磊的以后,他恐怕再也无法爱人了。
小店的服务生是两个年轻女孩,店里客人不多,旁边桌坐着的男人很快成为焦点。
沈煦隐隐听见两个女孩欣喜的交头接耳。
万辰的长相和气质都太招眼,再加上身份和大名鼎鼎的未婚妻,被年轻人认出来不足为奇。
沈煦抬起头,坐在窗边的万辰,正默默望着他。
他们离得如此近,却隔了整个世界。
新朝轶事汇编高祖好美妇宓后,原适虞国公陆,因罪得出,恰遇高祖微时,结为伉俪。郦氏,成后主妃也,为高祖所获,嬖之。旋高祖西狩灭赵,纳赵太后姜氏。高祖提剑芟群雄,于所平诸国后妃,入侍者众,独姜郦二妃承恩甚隆。国初定,高祖立卫氏为椒宫,姜氏与郦氏为东西二宫。三宫皆是再醮之妇,古今无匹。时人略有阴刺,高祖闻之不以为非,戏题今日能为天贵子,盖因三凤蔽日功之句,以表怜爱。...
脚踏星河入梦来,手眼通神可囚天。经历人生大起大落,历经亲人的生死离别,他没有放弃,而是依然决然踏修武一途,经历重重磨难,沧海桑田,徘徊在生与死的边缘。如侠客嫉恶如仇,快意武力大陆。看尽世间丑恶,是去?是留?还是逃离这世间,他踏遍万千星球,人挡杀人,神挡灭神,终成就无上之境...
她是风华绝代的大帝姬,却穿越成被迫替嫁又不受宠的疯批王妃,人人唾弃。刚穿越便被栽赃陷害拖出去喂狗,这谁能忍?摇身一变成为顶级天医,生白骨活死人,天资潋滟,倾城绝色。曾经辜负她真心的哥哥们纷纷后悔,排队求原谅。一心和离却没想到反被残王宠得无法无天。帝云寒,说好的和离呢?之前那是本王眼瞎。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替嫁后,残王的疯批王妃无法无天...
从末世重生的男人韩烈,在路边捡回了白胖宠物小包子一枚。又因为原本打算当宠物养的包子有了空间,于是便打算培养小包子战斗,好长长久久的养下去。某从异世穿越而来的包子表示,养父大人很强大,丧尸怪物们很丑陋...
...
她曾经历了长平之战,鉴证了数十万人的坑杀。她曾率领大秦铁骑,与六国逐鹿天下。她见过天下三分,山河破碎。也听过那袅袅的隆中琴音。贞观盛世她曾一醉今朝,那千古女帝又是如何芳华?她鲜衣怒马过,也曾羽扇纶巾。做过田舍农,也为过教书生。却没人知道,这么一个人,活了两千年。嘛,比较轻松悠哉的历史文吧,因为个人原因可能并不能做到完全符合历史,经得起考证。但我会尽力查全资料来写的。第一次写这种文章,我还是希望写的有趣一些,哈哈。最后,变身慎入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