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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他手里抢回帽子,然后往屋外跑去。
“站住!”
莱斯特在我身后厉声说,“当年,我站在码头亲眼看着你毫不犹豫地踏上那艘游轮。
离开新奥尔良。”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轻的几不可闻。
他脚步极轻地走近,然后在我身后抱住我。
当他的大手探进衣服,我下意识地就想推开他,只是他的力道一如既往的,不是我能挣脱的。
所幸他停止了动作,只是静静地贴着我的胸口。
半晌后,我听他问:“hum……这是什么?”
看着莱斯特从我衣领处扯出一条兰色的带子,我登时红了脸。
我思索着既然穿旗袍自然要搭配肚兜,何况那些肚兜上古色古香的绣花都深得我心。
哪里知道今日便宜了莱斯特耍流氓!
我一手捧着胸口,一手抢回了肚兜的带子,说道:“我去二楼洗澡!”
难得看到莱斯特露出一些茫然的脸色,我偷偷瞄了他一眼,然后赶紧往二楼跑去。
不得不说莱斯特是个会享受的人。
而能在文县这样不小却也不大的县城里搞到这样一套设施齐全的小洋房也是他的能耐。
我换上了天青色的旗袍,披散的长发末梢还有一些湿意。
小洋房内静谧而幽深。
除了老旧的唱片机里还播放着爵士乐,整座小洋房里就剩下了我的高跟鞋踩在大理石地板发出的声音。
莱斯特也脱去了西装,穿着白衬衫,领口解开,露出大半个胸膛,显得十分随意。
他依旧坐在那沙发前,只不过他的面前多了两只高脚酒杯,和一瓶打开的红酒。
听到我的脚步声,他回眸看我。
黑暗中,我能清楚地看到他的眼睛像是蕴藏了两团冰冷的火焰,深邃的眸子微微一眯,仿佛喝醉了酒微醺的人。
但我知道,那酒瓶里的只可能是鲜血而不是红酒。
这样的眼神,逼的我站在了台阶上,进退不是。
“过来,小灰兔。”
已经很久很久没人这么称呼我了。
我忽然有些恍惚,再长的距离也会缩短,我坐到他的身边,接过他递给我的那杯鲜血。
“我喜欢这个时代。
音乐,和黑夜中的灯火。”
他忽然看了我一眼,“对了,刚才那条带子到底是什么?”
我差点将含到嘴里的一口血喷出去,喷他一个狗血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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