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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所有同学都当成朋友吗?陆秀皱了皱眉,果然,倒霉的张瑞云是这世上唯一没被他当成朋友的人。
“同学,你也喜欢《小说月刊》啊!”
大概是看到了陆秀那叠书中露出的封面,少年的声音忽然变得兴奋了起来,“林先生这一期在上面发表了一篇小说,名叫《日出》,非常好看!”
虽然陆秀曾经也当过林凤麟的脑残粉,但融合了张瑞云的记忆,突然听到有人当面称赞他,那种感觉真的相当微妙。
《日出》?她不记得林大文豪的创作年表中有这样一篇小说!
难道是她的存在引起的蝴蝶效应?有机会倒是要好好拜读一下!
“多谢提醒!”
“同学,你没事吧?你的表情不对,是中暑了吗?要不要我带你去看医生?”
那家伙果然是热于助人的新时代好少年。
陆秀连忙拒绝,抱着书落荒而逃。
天气实在太热了,回到家,她已经是一身的汗。
因为之前的亲密接触,身上甚至还沾上了一丝不属于她的陌生男子的味道。
一到家,她就第一时间冲进浴室洗了个澡。
换下那身让她被认成同学的素净旗袍的时候,她百感交集,总觉得之前的阳光,书香,跟陌生少年的气息,就像是存在于另一个世界的东西一般模糊跟遥远。
正在这时,外面忽然响起一阵婴儿的啼哭声,她急忙放下旗袍,用最快的速度跑出了浴室。
给两个孩子喂完奶,她才终于有机会捧起周广平借给她的那几本书。
这些都是文学理论方面的书籍,大部分都是译作,其中一本竟然还是纯英文的。
让陆秀忍不住感叹,周广平还真是高看了她。
这些书显然应该是他自己平常在看的,每一本都有被翻阅过的痕迹,有些书页的空白处甚至还写着他自己的注解,如果拿到后世,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连这样的书都拿了出来,看来,他对陆秀的印象相当不错。
虽然他现在的名气还没到达巅峰,但陆秀却是欣喜不已。
这个时代的文人跟后世一样喜欢掐架,抓住对方一点把柄,就喜欢把人往死里骂。
有这位未来的超级大神罩着,她以后就算遇到麻烦,也会多一分保障。
这位可是一向以护犊子跟会骂人而闻名的。
当然,前提是,别被他发现自己在百乐门上班。
看看时间差不多了,陆秀换好衣服,带着两个孩子去了百乐门。
原以为这又会是平常的一天,没想到,还没进经理办公室,便听里面传来一阵杀气腾腾的咆哮。
“你到底有没有把我当兄弟?”
是张汉声,声音声嘶力竭,却又透着一股痛心疾首的悲凉,就像是抓到了老公出轨的原配,愤怒又无奈,“出了那么大的事怎么可以不告诉我?”
小弟正在抓狂,杜雪怀却平静依旧:“你我之中总要有一个留下,不然,要是出现了最坏的状况,谁来主持大局?”
想起之前在图书馆里看到的报纸头条,陆秀恍然大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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