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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乔麦,学击剑十二年,终于拿到了奥运金牌,喜欢一个人八年,终于追到了手里。
人生赢家不过如此了。
啊对了,还差一张合照……现在不好找角度啊,还是等小爷我亲够了再说吧~~
——全文完——
番外-队草的小清新单车
我又喝酒了。
本来说好不喝的,但是今天是田阿姨和戴普叔叔的订婚酒宴,大喜的日子,我喝的时候凌霄没拦我,倒是别人劝他酒他都拒绝了,说要开车,戴普叔叔拍着胸`脯说他负责找代驾,凌霄朝我看过来一眼,说他还要扛我。
我晕乎乎地朝他挥了挥手,大恩不言谢。
他走过来在我旁边坐下,把我杯里剩下的酒倒进一只空碗里,说:“够了,你已经醉了。”
我一喝醉全桌人都躲得远远的,也不知我的烂酒品名声是怎么不胫而走的,我又想起当年我在卫生间喷空气清新剂,全队的人都闪我老远,就只有眼前这个人不嫌弃我,非但不嫌弃我,居然还要把我绑在身边!
我每次一想到这儿,做梦都能笑醒。
“我酒品真的那么烂吗?”
看着空荡荡的桌子我有点心寒,又觉得挺对不住他,“我还做过什么让你为难的事啊?”
凌霄说:“酒品烂没什么,关键是你重。”
我们这桌的客人都散得差不多了,他就凑近我,低声说,“你又烂又重。”
那语气又是无奈又是……满满的满满的无奈。
在这个把田阿姨输出到美帝国祸国殃民的日子里,我心里也欢喜,只要有凌霄在的地方我就安心,喝醉了也不怕,我就是喝醉了在酒店里舞枪弄剑,也有这位与我匹敌的少侠能两招放倒我扛回家。
我说:“队长,我真是……”
说着兴奋又痛快地给了他一拳,“爱死你了!”
桌上有什么东西乒里乓啷倒了一串,我舒服地扑桌上,听见凌霄在和谁说:“没事,他喝多了。”
离开酒店时凌霄去取车,我头痛欲裂地靠在沙发上,感觉好像中了化骨散,过了一阵子,听见那把低沉的嗓音在金碧辉煌的酒店大堂里喊着我的名字,回声荡啊荡,我抬头,看着站我跟前的凌霄,他背着光,穿一身白衬衫黑西裤。
“你今天怎么这么高大英俊?”
我问他。
他摇头拉我起来,一把没能拉动我,我又跌了回去,感觉自己好像是被他有意推进棉花堆里,彻底爬不起来了。
凌霄旁边走过来一个人,是戴普叔叔:“这是不是你们说的‘要亲亲抱抱才能起来’?”
我哈哈大笑,对戴普说那你走远点儿呗,我们队长闷骚惯了,有人看着他不好意思亲亲抱——哎哎哎,你别拽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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