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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底层的农民工,背井离乡,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要上学,老娘生病了,讨薪不成,走上绝路,似乎......是很合乎情理的事情。
况且,电视当中见过豪门恩怨冒充大小姐享受富贵荣华的,还没有见过有谁会冒充一个农民工。
郑有风站在栏杆后面朝下面看去,底下的人就跟蚂蚁一样。
这楼太高,饶是他自认胆大,也有些双腿发软。
他蹲下身来,把手伸出栏杆,在被压弯的地方轻轻摸了摸,在那些被人压过的栏杆后面,摸到了一些本不应该出现在那里的小刺。
王大虎跳楼的地方,果真被人做过手脚。
“嘘——”
背后传来那声轻松的口哨声差点儿让郑有风跳起来,他回过头,就看到有个人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
他眼睛没近视,当然看得出来,那人是之前跟他在医院表过白的陆苳笙。
她的头发应该是刚做过的,从发根到发梢,每一个卷都像是精心计算过的一样。
身上穿了件黑色的羊绒大衣,这么大冷天,里面搭了件t恤,脖子上虽然有围巾,但看她的围法也知道是装饰大于意义。
她脚上踩了双粗跟的翻皮长筒靴,腿袜拉到膝盖上面,再往上就是一条热裤。
裤子跟腿袜之间有一掌来宽的空隙,白花花的大腿就这么□□在寒风当中,丝毫不惧凛冽。
这人之前在病床上还像是病入膏肓了一样,现在这么快就满血复活了?
郑有风看了一眼她的腿,觉得自己的腿也感受到了阵阵凉意。
为了避免等下腿上一麻,他也掉了下去,郑有风从栏杆旁边走下来,站起身子,“你不是在医院吗?脑残这么快就能出院了?”
陆苳笙脸上出现一个十分含蓄的笑容,丝毫不把他的调侃放在心上。
她慢悠悠地走到郑有风面前,“医生放我出来透透气。”
透气透到这地方,还真透得好啊。
她瞥了一眼已经被压弯的栏杆,纤长的睫毛好像鸦羽一样,“那人上来之前,这里被人动了手脚。”
郑有风虎着一张脸,“富丽大厦管理不到位,你身为业主,难辞其咎。”
“呀。”
她弱弱地叫了一声,还真像那么回事,但马上就笑了起来,“我好怕呀。
警察叔叔快来抱紧我。”
噗。
冷不防又被人调戏了一把的警察叔叔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十分无奈地看向陆苳笙,“大小姐,消遣我很有意思是吧?”
“哪里的话。”
陆苳笙走到栏杆前面,目光远眺,可是说出来的话却越发的心不在焉,“我真心实意,郑警官却不当一回事情,真叫人伤心。”
“呵。”
郑有风看也不想看她一眼,“我郑有风从小被人追到大,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人喜欢另一个人,是你这样的。”
陆苳笙站在栏杆前面朝他侧过脸,被化妆品精心勾勒过后的容颜于清淡当中透出几分诡异的魅惑来,“一般的爱情你已经品尝了二十多年,现在换个口味也不错啊。”
郑有风简直不想理她,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他才走两步,后面就传来陆苳笙微微提高了的声音,“看这样子,这个死者在这里坐了段时间。
自杀本来就很需要勇气,越到后面人越冷静,就越没有自杀的冲动。”
她边说边往郑有风身边走,说完这句话,人已经走到了他身后,“死者是被人引诱上来的,或者——”
她冲郑有风嫣然一笑,“他是被人教唆的。”
“至于为什么不直接是一具尸体,”
陆苳笙错身路过郑有风,“那是因为,如果是尸体,也就不用再在栏杆上面做文章了。”
她站在台阶上面,仰头看向头顶的一言不发的郑有风,脸上笑意晏晏,跟小孩子求表扬,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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