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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玫瑰骑士。
”
“玫瑰骑士是干什么的呢?”
“玫瑰骑士是利斯殿下直属的玫瑰骑士团成员,帝国的王位继承人可以组建一支精锐的私人骑士团,其战斗力不亚于王室直属的双狮骑士团,可以和帝国常备军媲美哦。
”
“那不就是很厉害!
!
”精锐啊,那应该很厉害吧。
“那当然,去年的全军比武,组建才刚满一年的玫瑰骑士团在拉塞的带领下击败了帝国军中最骁勇善战的雷暴重骑士团,拿到比武冠军,举国震惊呢。
”
“哇噻,这么厉害!
他们是怎么赢的啊?”
“具体的情况不知道。
流传得最广的说法是玫瑰骑士团使用了卑鄙的战术才让雷暴重骑士团输掉的。
从一些曾参与过比武的雷暴重骑士团战士的口中得知,玫瑰骑士团根本未曾与他们有过多接触,只是带着他们一个劲的绕圈子,然后他们的队伍就不断的减员,直至最后输掉比武。
从那以后雷暴重骑士团的团长比尔每次见到拉塞都没好脸色。
”
“呵呵,这样啊,好像挺有趣的,想来那个玫瑰骑士团应该是属于轻骑士吧。
”瑨儿趴在车窗上眼睛溜溜的转,他们应该用的是避重就轻的战略吧,看不出来那个活似被人欠了八百吊的家伙还蛮机灵的。
忽然眼前一亮,看看四周,原来已经进城了。
马车进城后沿着道路径直向前走,瑨儿好奇的看着城内的街道。
乖乖,二十米宽的街道,种了三排行道树,道路两边和中间,树木枝繁叶茂,将毒辣辣的太阳挡在了外面,树与树之间的间隔还有高高的石柱,石柱上插着火把,想来应该是用于夜间照明。
人流和车流不再像城外那样互相交织在一起而是各走各的道。
走在道路中间的都是宽大无比装饰豪华的马车,法林介绍说这是专供内城车马通行的道路。
自己的这支队伍靠右边行走,旁边就是步行的行人,街道两边都是各式各样装修精美华丽的店铺。
“法林,帝都的格局是怎样的?”
“帝都分内城和外城,内城是皇宫、行政机关、王公大臣和贵族的居所所在地,那里不是有钱就可以住进去的;外城则是普通百姓生活的地方。
外城又分上城区和下城区,上城区住的是一般平民,下城区则是贫民区。
”
“我们现在去哪?”
“我们现在去位于上城区的佣兵工会,我去工会报到,赛文会带你们去工会隔壁的工会旅馆住宿。
”
“工会还有自己的产业?”
“当然,方便来往的佣兵嘛,工会同时也可赚些钱。
”
“工会是个怎样的组织啊?”
“以前没有工会的时候,商人一般都是找几个好一点的佣兵组成护卫队保护自己上路,后来护卫队越来越多,质量也越来越得不到保证,而且经常有几支护卫队为争抢生意大打出手。
于是几支老牌的护卫队就聚在一起成立了一个组织定立了一个规则,这个组织就是后来的佣兵工会,那些护卫队就成了后来的佣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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