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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道吃食程袖在前几天就准备,因为要反复腌制、煮烂,极耗费时间,所以今天才能吃到,连家的姐弟来得凑巧,倒是有口福了。
程袖掀开锅盖,里面的肥肉相间的蹄髈肉还冒着热气,从早上就开始小火温炖,到现在也有三四个小时,肉皮富有弹性,色泽红腴,晶莹之色彷如水晶,而瘦的部分则颇有质感且细嫩,肥瘦层叠,看着便让人食欲大开。
几天前,程袖从万梦超市买来的蹄髈处理,刮洗干净,用铁扦在肉上穿孔,擦上硝、盐及花椒,再腌制入味。
然后早上反复翻煮、用以重物压制,加入了不少香料,才有现在的水晶肴肉。
其实这整段工序并不复杂,要得就是时间和耐心。
程袖将蹄髈分成两份,一份放置冰箱,待一两天后,才是名副其实的‘水晶’肴肉,倒时它会更加晶莹剔透,犹如艺术品;而另一份程袖把它切成片,放置盘中,端给连家的姐弟。
程袖留住连家姐弟,请他们品尝这水晶肴肉,也是想感谢最近姐弟俩热心宣传她家甜点。
能让她的目标这么快得以实现,朗月朗鸿可是出力不小。
等候已久的水晶肴肉上桌,朗月和朗鸿二人的眼睛都快贴到上面,丰腴瘦肉,夹着晶莹流露出的汤汁,散发着浓浓肉香。
朗月道:“这是五花肉?不对——”
朗鸿兴奋起来,抢先回答:“是水晶肴蹄,镇江肴肉,是有名的扬州菜!”
朗月认错菜品有些懊恼,程袖道:“确实是水晶肴蹄,因它最适合冰冻一天后食用,所以你们现在看到肴蹄的颜色和冰冻后的颜色有略微的差距。”
程袖主动化解了朗月的尴尬,让朗月释然一笑道:“就说嘛,和我见到的不太一样,不过弟弟你可真厉害,竟然能一眼认出是什么菜。”
朗鸿得意一笑。
程袖看着有意思的姐弟俩不由笑了笑,给他们拿来筷子,邀请道:“冰冻是来不及了,不过趁热吃也有趁热吃的乐趣。”
朗鸿不客气地举起筷子,点头道:“好,不过我要提前说明,我们家做得就是餐饮行业,所以我们对菜品是很刁钻,甚至很苛刻,如果达不到甜点的水平,可就达不到我们的要求。”
朗月哼了一声:“朗鸿你别臭显摆,有本事你回家冲父亲也这么说。”
朗鸿缩了缩脖子,含糊道:“我们还是先尝尝袖袖的手艺吧,说不定超乎我们想象呢。”
朗月呵呵他一脸,超乎想象?他们从小就是被顶尖餐厅厨师喂大,即便他们在少年时期头次去瀚溪酒楼,也只觉得好吃,却未达到超乎想象的地步……
这混小子转移话题太过生硬了,朗月嘀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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