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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肌肉壮汉而已。
秦意有些不明所以,为什么毛吉祥看到会那么激动?
他正要退出微博,不小心按到了什么,画面一转,跳到另一张图片,图片上写满了字。
因为微博有字数限制,并且很多人喜欢把文字转成图片,虽然秦意并不懂。
这其实是洪宝的自序:
——2012年,我第一次遇到老板。
以这一句为开头,叨叨絮絮地讲述了一个故事。
那时候洪宝从农村进城,隔壁村外出打工的大哥说要给他介绍工作,结果来了以后给那个大哥交了所谓的住宿费之后没了音讯。
风餐露宿,流落街头。
秦意看到这里,完全可以理解。
只不过他当时没有洪宝那么不幸,找了几份工作,刚是开始辛苦了些,后来逐渐找到比较轻松的家教兼职,收入还不错。
不管他当时有没有跟家里坦白,学费和生活费他本来就打算要自己承担。
他四肢健全,又已成年,完全可以养活自己。
洪宝就没那么走运了,他没怎么念过书,仅限识字而已,最主要是人比较笨,想去做苦力赚点伙食费也兜兜转转了好久。
——我永远会记得,那个下着雨的夜晚,我走头无路,失魂落魄地在马路中间乱走。
老板坐在车里,溅了我一身泥。
从此以后,我的人生,都不一样了。
秦意几乎能想象出,唐御天被迫停下车,缓缓摇下车窗,蹙起眉,满脸冷然的样子。
后面的剧情就有些出乎意料了,唐御天善心大发地救济了他,甚至不介意洪宝身上沾满的淤泥。
看到这里,他回想到刚才毛吉祥的吐槽,心里某个念头越越来越清晰。
唐御天,似乎是面冷心热的类型。
可惜这个面冷心热的男主角今晚回来得很晚,秦意在房里看书,期间毛吉祥来敲过两次门,裹着床单问他唐御天回来没有。
秦意合上书,摇摇头,又看看墙上的闹钟:“没有,已经十点半了。”
平常他这个点早就睡下了,不知为何今晚有些失眠,右眼皮还在不停地跳。
“哦。”
说完后毛吉祥又跑走了,秦意想叫都没来得及叫住他。
放下书,他回想起之前系统说的那个联合任务。
隔了那么久,系统再无半点音讯,也没有说任务内容是什么,只说时机未到。
他反复掂量起现在手头上的那点积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攒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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