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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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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耕围转头就告诉了冬秀。

实话说,他是很希望妹妹再写点东西来看的,有了那些新奇的故事,每日都有了个盼头,便觉得生活也精彩了许多。

反正那未来妹夫出洋留学去了,一去不知几年,妹妹有大把时间来写文,也好打发时间。

冬秀正单手托腮,拿着胡竞的照片发花痴呢。

她算是知道当初那部电影为什么要让全民男神来饰演了。

本尊是真的帅啊,不仅是清俊文雅的皮相,还有那温和自信的眸、带笑多情的嘴,配上那即便放在现代也很潮的油头造型,和剪裁得体的衬衫西服,一股温文尔雅、意气风发的书生气扑面而来。

即便是毫无摄影技巧的黑白照也无损他的风姿。

在冬秀两辈子所见过的男人中,他也算极其出彩的,更别提在这满眼大辫子的乡村了,简直是鹤立鸡群般的存在啊。

她决定了,以后定要拿着这张照片每日瞻仰,也好洗洗眼哪。

当初吕氏就跟她夸过这未来女婿的相貌,冬秀还不以为意,一个十四岁,毛还没长齐的小孩子,哪里就能看出稳重好学、温和谦恭来呢,现在看来,吕氏当真是有几分眼光,居然一下子就看中了这么个未来的文化大师啊。

对冬秀来说,胡竞的字也写得极好,工整干净,俊雅飘逸,让人见之心喜,书面分也是满分。

信里说了些他留学的趣事,比如大学的体育课,他每每不能及格,跑起步来气喘如牛,引体向上也只能挂在单杠上,屡屡叫那些外国学生看笑话,又比如西方的饮食习惯,每日只牛奶面包,各种肉排,初来时新奇欢喜,现在只觉腻味,实在想念家乡繁复多变、四季不一的饮食云云,冬秀一边看,一边想象着他在那异国他乡的生活,想必必定是有趣精彩,蓬勃向上的吧,虽有不适应处,却也瑕不隐瑜,还是叫人欢喜的。

信里还提到了她放脚的事,对此大加赞扬,并希望她能鼓动乡村里的女孩子们都加入到放脚大军中来。

哎,还真是个有志向却天真的青年呢。

他是不知道村里人现在都是怎么说她的,活似她不是放脚,而是砍脚了一般,流言蜚语不断。

不仅那些大家大户的太太小姐们鄙夷她,说她自甘下贱,连那些大脚的村妇也看不起她,说她天生命贱,以后也是给婆家当牛做马、犁地耕田的命。

总之,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她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最好下饭的谈资。

若她敢鼓动别的女孩不要裹脚,或是把脚放大,估计得被人乱棍打出来,在他们眼中,这就是坏人前程的事啊,如何能忍,说不定就以为她疯了,要把她绑起来请大师做做法驱驱邪了。

冬秀可不敢冒这个险,她没有那些革命斗士舍己为人的气魄,她骨子里有的是现代人的通病—自私冷漠。

可也和许多现代人一样,不知道什么时候,那一腔热血就会爆发出极强的正义感。

现在她就蠢蠢欲动的想要做些什么,在不危及自身、力所能及的的范围内,做自己认为对的事情。

刚好哥哥带来《申报》约文的消息,她想,是不是应该再写一篇文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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