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看我太怂包》
作者:聂小宝
文案:
宋翊他爹续弦,继母带来个拖油瓶,小小的一只,长的跟块豆腐似的,吼一声抖三抖。
宋翊心道:能把他爹哄得团团转的女人,怎么生出个怂包?
在入镇国府前,如意她娘特别交待:孩啊,咱孤女寡母守不住家产,得找个靠山,在未站稳前,不可造次,切记,切记。
如意乖巧的点点头:“好。”
结果,镇国府穷的耗子都绕道走,她就是来扶贫的。
女主怂?只有男主这么觉得~
架空勿考据~1v1日常小甜文he~
内容标签:甜文爽文
主角:如意┃配角:┃其它:
第1章
四月京城的空气中飘散着白色的柳絮,像片片雪花似的到处飞扬,轻盈美丽。
然而在普通老百姓眼中它就不那么讨喜,刚洗好的衣服,挂起来,风这么轻轻一吹,便粘上满衣的柳絮,着识让老百姓们头痛,好在每年中也就那么几天,忍忍就这么过了。
京城郊外军营里的士兵们可忍不了,特别是今天负责洗衣服的宋翊,衣服扔进水里,捞起来沾的全是白色的柳絮,过了水怎么甩都甩不掉?宋翊提着衣服只看了一眼,像是见了什么怪物,直接‘扑通’一声扔回河里。
他身后的孙三眼疾手快,手臂一挥,捞起衣服喊:“宋翊你不洗衣服别扔啊。”
说着他拿起棒槌在衣服上敲了几下,动作熟练麻利。
宋翊不说话,蹲下来看着河上如烟的柳絮,这会飞来几片,他用手赶了下问:“明天我们是喂马?”
孙三边敲打边应道:“是啊。”
宋翊站起道:“明天我一人喂马,你休息,今天的衣服就麻烦你了。”
孙三比宋翊先来军营半年,在军营这种力量至上的地方,他瘦得像猴子的五短身材,就成了大家欺负的对像。
宋翊来军营的第一天,就看不惯他们以强欺弱的行径,直接提拳打了欺负他的四五人。
他身高九尺,肩宽腰窄,五官冷峻,生了一双凤眼,眼睛狭长,眼尾微微上扬,眼稍眯便见不到上下眼白,往那边一站不开口说话都给人无形的威压。
打起人来更是不留情,拳如铁锤,打得这四五人鼻青脸肿,哭爹喊娘。
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欺负孙三,他自主的成了宋翊的小跟班,两人的床铺挨在一起,经常一起当值。
周国建国十余年,边关未稳,崇尚武道,在京城郊外驻扎的军队,更是以精锐著称,直属皇上。
不同于边关的将士,他们无需务农,一月领着三两银子的俸禄,若想往上爬,一要么立战功,二要么有绝对力量。
因此,底层士兵小型斗殴,上面的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练兵。
宋翊一来就以绝对的力量压倒众人,大家都以为他会在他们中间称王称霸,结果他打人后便不多话,跟着大家练兵,像这种轮到他当值洗衣,喂马的事从不假手于人。
不管对方是谁,今天他自己的事你帮他做了,明天他决对会补回,对人对事公平且公义。
来军营仅一两个月的时间,便在一群士兵中建立起了威信,不是百夫长,胜似百夫长。
孙三知他性子,不推脱,手下加快又锤了几下衣服,一百人的衣服,最少也得洗到中午,再不快点中饭赶不上,可就要饿肚子。
宋翊瞥了眼他手上沾满柳絮的湿衣服,打了个寒颤,这东西像极了爬满衣服的‘白’虱子。
他讨厌虱子,源于儿时不愉快的经历,好在他这个小秘密没人知道。
宋翊走到不远的地方打拳,打完一套甚觉无趣,抽出随身带的匕首,砍了一根树枝,一头削尖,脱掉鞋子,撸起裤腿和衣袖,手持木棍,跳入水中。
四月的河水带着刺骨的凉意,他浑然不觉,纹丝不动,手提木棍紧盯水面。
一刻钟后,河边架起了火堆,烤鱼的香味在空气中弥漫。
宋翊拿起一只烤好的鱼扔给孙三:“孙三。”
掌握召唤系统,召诸天神魔,忠义无双的二郎神,无法无天的孙悟空,祸国殃民的苏妲己,金翅大鹏的李元霸,如谪仙临尘的九天玄女,采石补天的女娲娘娘,诸天神魔齐聚一堂,横扫九天十地!谁与争锋?...
穿越死神世界,成为总队长养子,尸魂界中注定会留下蝶冢宏江的名字。蓝染你说我内心阴暗,所以手持镜花水月,那你呢?宏江怕死,,,...
...
命运是一张大网,你我皆在其中,看破命运之人为其指引方向,而他则不在命运之中,轻拔命运之弦,为未来点燃一束火光,揭开一切虚假。路明语明非,命运让你做出那些所谓的选择,明明都会走向那悲惨的结局可你却不得不接受,那么为何不赌一次。至少这次你还有我这个哥哥,不是吗?只有让路明非自己成长才算龙族,不然这样的龙族同人就无了意义。新人第一次写小说,自我认为动作描写不过关,但请相信我对人物语言的把控。男主以及他朋友的体系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有时会在章节末解释一部分。...
于兰一朝穿越到了北宋徽宗年间,她手握一方空间,内有灵泉,还有酿酒的工艺设备,一点儿都不方。开酒楼,卖酒水,做美食,发家致富,她相信自己能够风生水起。可问题是,开局为什么是血溅鸳鸯楼的副本?各位书友要是觉得空间之娘子万福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陈玲玲穿进一本年代文。书里,她爸是男主,她妈是早死的原配。她妈因公牺牲,单位照顾他们父女,分了两室一厅的房子,还给她爸调了岗,让父女俩在物资匮乏的七十年代过得非常不错。然后,女主这个她爸的白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