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七、新生“人-种”
于是二花拉着老白高高兴兴地准备开始广场“卖唱”
的生涯。
但老白觉得虽然可以挣点钱,但过去人们都把卖唱作为下三滥的活计看,大家都看不起,如今自己为了老婆孩子去卖唱,心里始终还是觉得不太妥帖,远不如靠力气挣钱——挣得踏实,挣得光荣,挣得理直气壮。
不过他转念一想,如今大红大紫的歌星不也是靠唱歌挣钱?虽然自己是唱地摊,但性质应该是一样的,管不了那么多了,多积攒点钱养孩子要紧。
老白一夜翻来覆去寻思,临明了才迷糊了一下子,也下了决心去唱。
老白早早起来吃了一点东西,就又加入站大桥的队伍,等着活儿干了。
如今,更加要拼命赚钱了,不用多久就要多添一口吃饭的小人儿了,老白已经三十好几了,他日思夜想地想要一个孩子来疼,来弥补自己从小没有爹娘的亏空,他不想让自己的孩子一出生就忍饥挨饿,他要拼尽全力去爱护他,让他吃饱穿暖。
老白为了这一简单的愿望可以受任何罪吃任何苦,他甚至想到如果哪一天干不动了,如果能用他的老命给孩子换一点钱回来也是值得的。
但是转念一想,讹人这种事是最缺德的,可不能为了钱而缺了德,祸害到孩子——头顶三尺有神灵啊。
老白来到南五里营的大桥边,大桥上早已站满了来等活儿的进城“农民工”
,“农民工”
这一“新生人-种”
还是城里人别出心裁起的,想一想也是:不就是农民进城做工就叫“农民工”
嘛?城里人对“农民工”
的定义其实多少还是有些歧-视的。
后来“站桥头”
都成了农民工进城找工作的代名词。
老白按平时的先来后到的规矩不声不响地排在队伍的最后面。
他看到和他结识很多年的老谭排在队伍的前面,老谭看到他,从队伍里出来走到他身边,问:“这段时间的活儿咋样?够吃饭没?”
老白双手筒在袖筒里,佝偻着腰,嗦嗦地叹口气说道:“不行啊,一天也就挣个十块二十块的,有时候一天都找不到活儿干,白吃饭了。”
老谭是个中年汉子,一米八的大个,壮实厚道,有的是一身力气,所以经常被雇主看中,不像老白瘦了吧唧老像没吃饱饭,所以平时老谭挣的钱会比老白多一些。
老谭也常常揽到活儿时拉着老白一起去干,因此两人的关系也比其他人好一些。
老谭家是商都县的,商都本来就是个鸟不拉屎的穷地方,又因为连年干旱,家里的地连一家人的口粮都产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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