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送着少女离开后,我索性也起身离开。
重新回到吵闹的街区,我拿出手机给连凡打去了电话。
很快,电话被接通,我率先开口说道:“搁哪呢,出来喝点。”
连凡似乎是刚睡醒,或许是被我的电话给闹醒,语气有些不耐烦的回道:“不是哥们,现在才晚上八点,喝屁啊,十二点后再说吧。”
“你怕喝不过我,我知道。”
我这句话刚说出口,电话那头的连凡立马不乐意了,语气激烈的说道:“娘的,发位置,谁喝不过谁孙子!”
我微微一笑,很明显,连凡被我的一句话给刺激到了。
电话挂断后,我便约连凡在“老地方”
见面。
接着,我便打了个车去跟连凡赴约。
……
我们口中的老地方,就是一个酒吧,与其说是酒吧,不如说是一家清吧,连凡也是我在那认识的。
那时我刚跟叶文语分手,整天都是喝的烂醉,泡在各个酒吧和清吧里,仿佛只有吵闹的音乐和刺眼的霓虹灯才能抚平我的内心,偶然一次,我就认识了连凡。
在我的认知中,连凡是一位玩乐器的老手。
几乎不管是什么乐器,他都能给我来上那么几段;记得那次我混迹于一家名为“山与鸟”
的清吧里,他那天在那当驻唱,他似乎看出来我的心事,在他演唱结束后便走过来问我要不要上台玩玩,我没有拒绝,因为我至少也有那么一点吉他的功底……
上台后,连凡当主唱,我则坐在一边当伴奏,我俩合作了一首尧十三的民谣——《他妈的》。
结束后,我俩又一起喝了几杯,他跟我说他组过一次乐队,后来没钱解散了,女朋友也跑了;我也把我的故事说给了他听。
也许是同病相怜,我俩聊的很来,喝的很多,久而久之后,我俩便熟络了起来。
那时候我在南京并没有什么朋友,认识了连凡之后,他向我介绍了很多跟他一样差不多的朋友,他们以“绿帽”
青年自知;自然而然的,我也加入了他们之中的行列。
那时候我白天上班,下班后便和他们一起在一些小酒馆里当驻唱,我们曾想过组一个乐队,可我们都认为现在这样挺好的,所以便放弃了这个想法……
……
很快,我便来到了山与鸟门口,在门口停着一辆老式的哈雷摩托车。
我一眼就认出来这是连凡的,他说这辆车是他从一个老朋友手上低价买来的,可以说是他的全部身家,所以平时不管去哪,几乎都会骑着,他简直把这俩车当女朋友一样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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