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连串的金属碰撞声响起。
两人的速度都奇快无比,在极短的时间里,便掠过了这片区域的每一寸土地。
高强度的出手动作加上正面碰撞下反震的力量令双方的手臂都是一阵麻木,两人却仍然坚持着,没有人选择退让。
实战永远是检验出一个人不足之处的最佳方式。
第一次和萧行歌战斗之后,凌青云就意识到自己在力量方面,还是有待提高,这段时间他一直在进行力量训练,有了不小的进步。
但此时和“阎王”
交手,他发现之前的锻炼还是不够。
他当然不是在无谓地死磕,不过是借助这样的方式去打探一下“阎王”
的实力,而对方很明显也抱着同样的意图。
“阎王”
真实的战斗力大致和萧行歌也就在伯仲之间,可能会厉害一点,但不会高出多少。
按理讲凌青云对付他固然不能做到摧枯拉朽般战而胜之,可占据上风应该还是不难的。
然而事实不是如此,“阎王”
和凌青云打到现在,居然平分秋色。
只因他的刀法太狠辣了。
和常人不同,“阎王”
根本不会给自己留回转的余地,每一刀,都是全力,一往无前,绝不会后退,从各种刁钻的角度砍向你的要害。
怎样能杀人,他就怎么打。
说到底“阎王”
并没有经过严格的军事训练,他的战斗方法都是在发展夜枭的过程中琢磨出来的,毫无章法,但在死亡边缘积累下来的经验,战斗时更加实用,更加符合他的风格。
没有最厉害的战法,只有最适合自己的技巧。
面对他的进攻,凌青云感觉比同时面对萧行歌兄妹俩压力还大,毕竟他俩的招式还有规律可寻,容易找出破绽并加以针对。
可“阎王”
就像小孩子打架一样,想一出是一出,你永远猜不到他下一刻打算怎么进攻,配合上他那不伤敌,则伤己的战术,成功和凌青云战了个平手,一时间谁也奈何不了谁。
这并不是凌青云想看到的局面,或许一直战斗下去“阎王”
迟早会因为消耗巨大落败,不过他能坚持多久仍是个未知数,凌青云要的,是速战速决。
硬拼了一记,凌青云不想在这么毫无进展地耗下去,借力拉开距离,落到远处,单膝跪在地上,用剑拄地,趁这个间隙赶紧调整状态。
握着剑柄的右手微微颤抖,交手时无心关注,此刻一停下来,那种酸胀的滋味才彻底爆发出来。
缓缓站起身,用左手拎起剑,这时候能使双剑的好处就凸显出来了。
“迄今为止,我所遇到的对手中,能和我硬拼却不受伤的,你是第一个。”
“阎王”
也活动了一下手腕:“好久没打得这么痛快了。”
“不得不承认,你很强。”
尽管是敌人,不过对于“阎王”
丰富的战斗经验,凌青云无法否认。
“那么继续吧,拿出你全部的实力。”
“阎王”
握紧刀柄。
许星辰和邵怀明结婚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她瞎了眼,好好的名牌大学毕业生,找个建筑工,除了那张脸,一穷二白。后来,邵怀明摇身一变,成了商界大佬,所有人都说许星辰眼光好,嫁得好。许星辰可我想离婚。邵大佬...
天宝,天书,道文,渡世之宝筏。一纪元,一尊帝,横压天下。长生难,一个空前璀璨的辉煌大世,最终能否孕育出仙来位面冷酷孤儿强者回归...
穿成三次高考落榜的文盲爱豆,参加学霸云集的国风旅游综艺,全网都在等温希出丑!谁知温希绑定了抽卡系统,上可召唤文人附身挥斥方遒,下可打卡名胜古迹触发祥瑞。农田干旱,她提词昨夜雨疏风骤触发天降甘霖,拯救水稻千万亩。景区濒临破产,她一句飞流直下三千尺带火庐山,引得数万网友打卡,扭转乾坤。华夏武学落寞,她诗剑双绝附身,一首侠客行复兴国术,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温希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火了。盘活旅游经济,引领国风复兴,扬我华夏文化!每到一处,温希就多了一座城的粉丝。网友纷纷献上膝盖当初群嘲文盲温希上节目当小丑,现在小丑竟是我自己!...
很多人大概都向往过穿越重生,但是在一次次带着记忆的死去又活来之后,姜秦疲惫极了。记忆太过沉重,不论爱与恨着的人,一切都留不住。女主没有系统,没有异能,就是一个普通的不太聪明的现代姑娘第一世恶毒女配...
拖油瓶是一本非常优秀的其他小说,并且已经更新到最新章节第34章第34章版权归原作者银发死鱼眼所有江伽,市井屁民一个,家里经营街边小饭馆一间。这天店里来了两个特别的客人,他们容颜英俊,气场强大,摁进电脑...
什么?才幻想修仙长生,你就告诉我这特么是末法时代?看完乾坤杂谈的赵云,一脸懵逼。那自己要这逆天机缘有啥用?就是用来修炼到练气圆满吗?且看赵云于末法时代中,在天地异变后一步步崛起。慢热合理家族种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