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这四十来个人就是来自各帮派。
我真的很荣幸,我完全没想到,我凭一己之力就掀起了江湖大风暴。
他们还对我下达了所谓的江湖追杀令。
等我先笑一会儿再继续写,我现在想起来就笑得肚子痛。
不过那次我吃亏了,我毕竟只有一个人,对方四十几个。
但他们没有群殴我,他们不敢,但他们要面子。
所以,他们带到河滩上,压住我,用烟头烫我的手腕。
我没有选择马上反击,因为那很愚蠢,对方人太多。
这群古惑仔拙劣模仿者认为他们获得空前的胜利。
他们去烧烤摊庆祝,不仅想白吃白喝,还因为酒精的作用要收老板保护费。
老板直接报警,警察将这群白痴带到派出所,挨个打电话让他们家长来领人。
我说过,我是个有债必偿,有仇必报的人。
第二天我就开始报复,首先找到昨晚我看到与那些小混混交流的同学。
那两个同学是隔壁班的,我直接走进他们班里问他们昨晚那些人是谁。
他们的老师只是温柔地上来问我发生了什么事?
我得到答案后,向老师致歉返回我班里。
中午放学,我带那两个人去学校后门,让他们互抽耳光。
完事后,两人去告胖主任,胖主任给了他们满意的答复。
“唐嘉让你们互扇耳光,你们就照做?撒谎也得打草稿!”
这就是我为什么不亲自动手的原因,我不会给老师添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