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小说

第74章 提笔忘记的时代(第1页)

考试铃声响起,大家纷纷交卷。

考完之后,消息长了翅膀似的,传遍了校园以及网络,学生对农药题的讨论热度,远远超过了以往的任何话题!

在g大贴吧上,一条条刷屏的,评论最活跃的,标题都是挂着今天的考试题目!

食堂里,很多人在吃饭,不管是这一桌,还是那一桌,基本都在讨论到自己写的答案。

林舞她们去吃饭,李泽绅顺道一起了。

“绅枪手,你怎么答的?”

经过军训射击一事,大家都称呼李泽绅为神枪手,又因为名字的缘故,喊着喊着就成了“绅枪手”

“我本来想写钟馗,但‘馗’字不会写;后来我又想写妲己,但‘妲’不会写……”

李泽绅憨憨笑着,因为鲁班太常见,所以他不太想写,“但,没办法了,我只能写鲁班。”

“你还露了七号哟。”

米君诺提醒道。

“对哦!

忘了后边这茬!”

李泽绅好不容易对擅长的英雄,能够准确无误地手写出来,却忽略了小短腿的名字全称!

“哈哈哈哈……”

三个女孩同时笑了,还好嘴里没东西,不然是要喷的!

“别光顾着笑我,那你们呢?”

李泽绅说道。

“其实,我也忘记妲己怎么写,想写芈月来着,但‘芈’字犯难了,就写了个小乔……”

英欢是一个永恒钻石,但早就是嘴强王者,解释中带着掩饰,“没办法,看着这种送分题,我太兴奋了,所以给忘了!”

“我的没错,写了廉颇。”

米君诺自信说着,将饭菜送到嘴边,突然想起了什么重要的事情,又尴尬地将筷子插|进了米饭,“糟糕,好像我写成了廉颐……不会吧?”

米君诺产生自我怀疑,又无所谓那点小细节:“没关系啦,偏旁部首都差不多,反正我用鸡爪写的草书,那老师看不出来的。”

林舞默默不说话,大家都看着她,即使李泽绅不知道,但是英欢和米君诺是知道的,她是个写小说的,写错字就过分了!

在他们目光的逼问下,林舞把筷子上的两颗米粒塞进嘴里,干嚼着蜡一样,说道:“我写了……李白。”

“我靠!”

别怪英欢的反应这么大,这么有难度的英雄,连她自己都秀不起来,林舞怎么敢写他?

“木木,你是个坏姑娘,玷|污了我家李白哥哥!”

米君诺说出了所有李白迷妹的心声。

“这不能怪我,因为下文问皮肤,我看过李白的嘛,有千年之狐和凤求凰。”

林舞也是李白哥哥的小迷妹,所以经常翻开他的皮肤,那迷醉的才气,那飘逸的剑气,那浪荡的帅气,都要从屏幕溢出来了,画面赞爆了!

当然,她是不得已,才写的李白。

她玩姬,但是……

虞姬的‘虞’字,甄姬的‘甄’,蔡文姬的‘蔡’……尴了个尬,提笔忘字了!

在这个方便快捷的时代,能用手机或电脑打字,有时候自己手写,难免会忘记怎么写,就算写了出来,还会怀疑,这个字是长这样子么?

热门小说推荐
末世大佬穿成知青女配

末世大佬穿成知青女配

本文文案末世大佬打丧尸,一不小心打进了一本女主重生的年代文里,成了爹不疼娘不爱还被丢到乡下插队的炮灰女配。风知意顿时乐了艾玛,终于不用整天提着脑袋跟丧尸拼命,赶紧咸鱼躺平。至于缺衣少粮风知意...

在各个世界当爸爸[快穿]

在各个世界当爸爸[快穿]

本书将在5月8号入v,届时万字更新掉落,希望大家能继续支持笔芯在各个世界当爸爸,爸爸还是你爸爸,儿子女儿该宠还是该教训,由本爸爸说了算1现代白眼狼继子2年代窝里横儿子3被调换人生的女儿待续...

摸金:我当寻龙魁首那些年

摸金:我当寻龙魁首那些年

我叫陈平,祖上有钱有势。没人知道从爷爷那一辈起,我们家发家的秘诀就是靠着摸金倒斗得来的。不过九十年代初期,我爷和我爸摸了一次大墓,丢了一双手回来,那时候我们家开始洗白,并且勒令我这辈子不要在去碰这一行。于是,我在武功县开了一家专门倒腾古玩的寻龙古玩店,本以为安逸一辈子,却没想到,一枚摸金符的出现,让我重操旧业。而当我想再次金盆洗手,却惊骇的发现,我的一只脚已经踩进了这泥坑中,拔也拔不出来了...

七零时装设计师

七零时装设计师

重生前,青梅竹马参了军,宋玉华被迫嫁给了隔壁村的刘二,自此一生不幸。重生后,宋玉华决定改写自己悲惨的一生,参加高考,改变生活,紧握青梅竹马的手,一起迈向改革开放的好日子...

星际大佬的掉马生活

星际大佬的掉马生活

夏之,一个来自低级文明的蓝星人,传闻靠着关系进了星际联盟十大军校之一瑞恩军校父亲说你季姨是季氏掌权人,你大哥是商业之子,你二哥自小就是天才,你不要去招惹他们,丢了脸面。进了瑞恩军校之后,夏之自...

穿越蛮荒:异世夫妻靠种田称霸!

穿越蛮荒:异世夫妻靠种田称霸!

林琅和厉弦一起穿越了。从朝不保夕的异世穿到了蛮荒未开化的原始大陆。很好,夫妻俩就应该这样子整整齐齐的一个觉醒了异能,一个获得了空间,并且获得了神农氏的传承,他们觉得又可以了大不了就是从头再来重...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