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竟然跑遍整个海尚市,只是为了能亲手为了做一个我喜欢的生日蛋糕!
沈若夕心中那一根柔弱的弦,深深的被秦良波动了,幸福的眼泪已经有些控制不住了。
“傻瓜,我只要你回来陪我就行了,用不着这么麻烦。”
沈若夕嗔了一眼秦良,心中满满的感动和开心。
秦良笑道:“这可不行,老婆的生日,当然要过得有纪念意义的啦,自己做的,才算是有心哦。”
“哼,油嘴滑舌!”
沈若夕幸福的骂了一句秦良,然后指着秦良手中那五颜六色的花,“这花是哪买的?”
秦良笑道:“这可不是买的,是我一朵一朵从海尚市各个地方摘给你的。”
秦良放下手中的蛋糕,指着其中一朵红色的花,说这是海尚市东边一个小山坡上摘的,还有一朵紫色的,这是他们两人第一次见面那个地方的,特别有纪念意义……
沈若夕听秦良说的,她这才知道原来秦良并不是晚上要和朋友出去喝一杯,只是想给一个惊喜她,作为生日礼物,早退是为了去准备这些东西,很难想像秦良一个人怎么在这么有限的时间内煞费苦心的为她准备这两样东西,虽然普通,但是对她来说,这是她一生中收到的最好生日礼物了。
秦良介绍完这些野花的来历这后,微笑地看着沈若夕:“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所以只好去摘了些野花,你喜欢么?要是你不喜欢,我就丢了吧,再马上去买一大束999朵玫瑰给你。”
沈若夕连忙抢过秦良中手的野花,说道:“啊,不准丢,我就喜欢你亲手给我摘的野花,比那些玫瑰花好多啦。”
说着沈若夕,凑到秦良脸边,亲了一口秦良的脸颊,然后甜蜜的偎依在秦良的怀中,一脸幸福的说道,“秦良,你的礼物我都很喜欢,谢谢你。”
沈若夕主动的投怀送抱送抱,让秦良都有些意外,犹豫之下他终于是紧紧的搂住了沈若夕的娇躯。
咦,她穿的好漂亮!
秦良搂住沈若夕之后才发现,借着生日蛋糕上蜡烛,秦良这时候才仔细的端详了沈若夕。
这一看不要紧,要紧的是沈若夕非常的漂亮!
“若夕,你今晚真美!”
秦良由衷的赞叹到。
沈若夕娇哼了一声,美丽的脸庞红彤彤的,害羞的把自己的头埋在了秦良的怀中。
她今晚穿得怎么样,她心中明白得很,秦良这个大色狼肯定不安分,不过这一次她却是没有像以前那样挣脱开骂,而是有些迷醉的偎依在秦良怀中,心中好像在期待着什么。
中西医双科博士萧茗意外重生成为十二小女孩,上无片瓦家徒四壁。一个帅到天边的胞弟,外加上小包子侄儿,这就是她的新家人。邻里邻外,家长里短事非多,好在萧茗有一技在手,外加空间神器,修房置地,誓要把新家过得红红火火。喂!隔壁的将军大人,可否一起回家种田。...
...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沙雕女主穿进狗血虐文文案如下于莎莎是篇沙雕文女主,没有谈情说爱,只有沙雕。可是有一天她穿进狗血虐文,集替身白月光失忆车祸绝症狗血于一身。什么男主要对她告白,之后开始强取豪夺,虐心虐身之路...
十月要开的新文给谁当儿子不是当快穿求收藏本文文案顾晨的师弟师妹们外出历练时不慎被困幻境,成了凡人世界凄惨的炮灰角色。为救师兄妹,顾晨踏入幻境。顾晨五岁成功召唤本命灵兽,八岁修成最年轻的高级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