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率不足,请补足7o排队候车,正文君正在开来的路上陆知青摸着鼻子任由老人家说个不停,足足说了他十几分钟,老太太才意犹未尽挂电话。
去医院的路上得经过邮局,是一段上小斜坡的路,陆知青交完费出来正好看到拼命蹬脚踏板的唐国华,身后还载着一个人,那人背对着他,扎着高高小马尾,时下的女同学喜欢扎两条大辫子,只有唐娇娇喜欢扎马尾。
“唐叔,你们这是去哪里”
唐国华憋着一口气上坡不敢泄气,只说了“医院”
两个字。
唐娇娇吓得差一点从自行车后座摔下去,拽紧唐国华的衣服偷偷瞄了陆之延一眼,又淡定地收回视线。
陆之延自然没有错过她那个小眼神,微不可见弯了弯唇角,没有再追问,推着自己的自行车跟在他们身后。
上了小斜坡,唐国华已经汗流浃背。
陆知青赶上去跟他并排,这才问道“陆叔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唐国华气喘吁吁摇了摇头,“娇娇被镰刀划伤了腿,不是什么大问题。”
陆之延往那个缩成一团的小身板扫了扫,眉头不由自主皱了皱,被福奶奶扔把糖都得哭上半天的娇滴滴小姑娘让镰刀给伤划,该哭成什么样子啊
的确得上医院。
“我跟你们一起去吧。”
陆之延几乎是脱口而出。
唐国华把脑袋摇成拨浪鼓,“不不,真不必,小问题,忙你的去吧。”
这点小事他怎么可能麻烦陆知青。
陆之延当然知道自己唐突,话音落下他便开始懊恼。
男女大防的年代,非亲非故,很容易引人遐想,陆之延自然没有坚持,但隐约感觉自己对唐娇娇这个小姑娘的关注度有点多,以后多加注意才行。
唐娇娇没有伤到筋骨,只是普通的皮外伤,处理完伤口,取了药,唐国华便带着她到自己上班的饭店吃午饭。
唐国华带着唐娇娇穿街过巷,彼时的县城并没有多繁华,古朴的几条街道上随处可见有些老旧的筒子楼,国营饭店的旁边是供销社和三层高的百货商场,这已经是整个县城最繁华的地段。
唐娇娇第一次来县城,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还是很新鲜的。
唐国华把二十八寸大凤凰停好,唐娇娇好奇的大眼睛还在四处张望。
“怎么了你以前不是最喜欢来国营饭店吃饭吗一阵子没来,都不记得了”
是的,原主最值得炫耀的资本就是有个在国营饭店当大厨的爹,她们班好些家庭条件一般的同学从未下过馆子,原主总是趾高气昂说自己已经吃腻了,那样子不知道多招人恨。
可问题是,唐娇娇还没来吃过啊。
她主动挽着唐国华的手,笑眯眯糊弄,“是好久没来了呢。
“
以前的唐娇娇不怎么粘唐国华,像挽他手这样亲昵的动作从来没有做过,他觉得自从许文沁回城以后,女儿的脾气越来越好,腼腼腆腆,温温柔柔,不知道多招人疼,他越来越觉得女儿可心。
唐国华的眼睛都快眯成一根线了,“你今天流了好多血,是该好好补补,爸爸去给你做好吃的。”
唐娇娇其实来过很多次,饭店里的职工几乎都认识她,以前的唐娇娇总是一副眼睛长在额头高高在上的样子,若不是看在唐国华的份上,大家根本就不想理她。
唐国华把唐娇娇安顿好便直接去了后厨,大家皮笑肉不笑跟她打过招呼也就不理她。
唐娇娇反而松了口气,她上辈子一直住在疗养院,没怎么接触过外面的世界,来了这里好不容易才适应了唐家村的人,她实在没有能力应付更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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