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切陆致远自然不知道,他正陪着唐舒璇来到广播道。
唐舒璇是下午过来找的他,那时他正在房里摊开纸笔准备开始写小说。
写什么小说,他曾踌躇良久。
《小兵》?不合适,太前。
《缥缈》?八十年代可以,现在不行。
《斗破》?太突兀,目前的港人未必接受得了。
《凡人》?下一部可行,而且只能到人界为止。
最后,他选择了《诛仙》。
原因有两个:一是《诛仙》里很多桥段以及人物塑造与金庸小说相似颇多,特别是《笑傲江湖》;二是《诛仙》反复探究“何为正道”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是它的主题思想,此书后来被新浪网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
。
这就刚好可以接上金庸小说的班,搭上金庸小说这股热潮。
但是,对于《诛仙》,陆致远觉得其实还有很多地方可以改善,一是碧瑶的结局,这是不可避免的。
做为诛仙的最大亮点,碧瑶必须有所交待;二是结局似乎有些仓促。
四灵血阵伴随小说始终,最后却只一剑简单了事,整本小说最后也是匆匆结尾;三是多达三十余坑未填。
陆致远考虑再三,连名字都改了,就叫《诛仙剑》,直接了当。
可以让人联想到《封神演义》里的鸿钧老祖,做为消灭太上老君的四件先天至宝之一,诛仙剑原本就是青莲天尊的花瓣变化而成。
他不准备照抄《诛仙》,抄也抄不了,里面的多数文字已经忘得一干二净。
所以他只能好好构思,利用自己的话语和文笔来构筑新的《诛仙剑》。
就在他刚刚写了《诛仙剑》三字开始琢磨的时候,唐书璇戴着茶色墨镜上门了。
陆致远过去开门,唐书璇依旧气若幽兰地站在门口,展颜一笑。
“我还以为你在睡觉呢?咦,开始写小说了吗?”
“嗯,我这个不是传统文学,也不是金梁古之类的纯武侠,写着玩的,也不知道行不行。”
“要有信心,你肯定行的,加油。
对了,你那歌真好听,下次拍电影,我用它好不好?”
“当然可以,这有什么不行的。”
“其实你唱得这么好,完全可以出唱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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