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腿拿在朝砚的手里,对于小家伙来说明显威胁增大了很多,他明显垂涎于那个喷香四溢的鸡腿,却又不敢靠近。
人乃杂食动物,千万年的进化,精心烹调的自然是极为合乎人类口味的,人一旦接触过熟食,对于生食就会极其难以下咽。
这小家伙必然是接触过熟食的,朝砚抽了抽鼻子,他精心挑选出来的家仆那必然是有一手好手艺的,做出来的鸡腿香气扑鼻,外焦里嫩而不带任何油腻,别说小家伙了,鸡腿在眼前,朝砚都有些忍不住了。
虽说早上吃的饱,但是爬山真的很消化油水。
要不要咬一口呢?
毕竟是用来钓小崽儿的,咬一口就好像给人家的蛋糕上面吐了口唾沫一样,不太人道。
那他撕下来一块好了。
朝砚心安理得的动手,他只是低头留意那个鸡腿,却没有现小家伙本来垂涎的目光之中闪过一抹凶狠,在朝砚的手撕下来一块往自己嘴里放的一刹那,突然凑上来的牙齿不仅将那一块鸡肉咬走了,还附带了给手来了个深深的烙印。
那一瞬间,朝砚仿佛听到了嘎吱的声音。
“疼疼疼,手不能吃!
!
!”
朝砚手指疼得钻心,下意识的手里的鸡腿就便天空飞了过去。
然而不等朝砚重新接住,一个小小的身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度直接腾到半空叼住,等到朝砚反应过来的时候,那道身影已经消失在了草丛之中,连个骨头都没有给他留下一根。
“吃鸡腿记得吐骨头啊!”
朝砚友好的提醒了一声,然后瞅向了自己又被咬的皮开肉绽的手。
昨天是右手,因为手贱去捏人家的脸,今天是左手,因为手贱去撕了鸡腿,一左一右各有一个牙印,还挺对称。
小小年纪就懂得对称的美感,有前途。
朝砚从背篓里面取出了水壶和药出来,清洗了伤口以后自己包扎好,知道小崽儿有咬人的习惯,今天他可是提前预备好了的,毕竟有时候手贱这种事情不是威胁自己剁手就能够管的住的。
就是可惜自己钓小崽儿不成还蚀了个鸡腿。
人要吃一堑,长一智,朝砚总结了自己失败的原因,得出了一个道理,人钓鱼的时候也得备个网,免得大鱼跑了,他这只有个鱼竿似乎不太合适。
饵都没有了,这小崽儿是钓不成了,游戏任务却还是可以继续完成的,光屏一直横在身前本来也没有什么,低头玩手机是个现代人都是会,可是时间长了朝砚才现,每次吃东西的时候都有一种油滴到手机屏幕上的感觉,十分的让人难受。
没有强迫症也要逼出强迫症来了,所以问题的解决刻不容缓。
可惜想归想,今天仍然没有任何的收获,昨天找到一棵锻骨草,朝砚都觉得可能穷尽了自己一生的运气,作为一个平平无奇的人,他连彩票的五元都没有中过一张的,非常的惨。
黄昏日落,朝砚瞅了瞅身后的山林,仿佛下班打了卡一样的悠悠下山,直到到了昨天摔倒的地方停了下来,瞄着那个石头有些跃跃欲试,说不定摔倒是一个契机,就像是他当初抠脚……呸,挠脚背一样。
朝砚伸出一只脚跃跃欲试,就在他迈出一步打算在脚底石头缝里面找一下锻骨草的时候,余光到的地方却现了旁边竖起的山壁上的东西有些眼熟。
银灰色的小草迎风招展,在山壁上凹进去的地方郁郁葱葱的长了一小片出来。
朝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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