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思想是一种毒药,语言则是一把利龋它们能让你痛不欲生,又着迷不已!”
低沉的声调中藏着最可怕的癫狂,那白面红唇的丑梳理着他杂乱的残绿色头,他的脸暴露在昏暗的黄色灯光下,显得怪异、冷漠而且残忍。
将梳子扔在了桌子上,丑咧开了他的嘴,几乎伴随着疤痕延伸至耳后的红色组成了渗饶笑。
那一对冷漠而疯狂的眸子藏在了黑色的浓妆和阴影之中,盯着他面前那个壮硕的巨汉——金并。
金并穿着灰色的西装,叼着雪茄,握着一把宛如权杖的短拐杖,他的脸藏在黑暗里,只有吐出的烟圈扩散到疗光之下。
“你想什么,丑?”
“我在,下一步……”
丑站了起来,他穿着一身古怪的茄子色西装,那张画满了惨白妆容的脸变得更加可怖,“金并,我要建立一个偶像,为我亲爱的人民创造一个象征,然后,打破那些级英雄的形象,用丑闻污染他们的光辉,最后,我会将那亲手建立的偶像拉进疯狂的深渊,为这个世界带来我梦寐以求的混乱。”
“你改变了计划,丑。
但是,这个计划同样很棒,不愧是哥谭市的犯罪大脑,你很不错。”
金并慢条斯理地赞扬道,每一个动作都充满了大佬的气场,他吐了一口烟圈,将那烟气喷到了丑的脸上,“那么,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我们?不,只有我。”
丑收敛了脸上的笑容,举起了手,白色的手套上握着一把手枪,黑洞洞的枪口指着金并光秃秃的脑门。
“你想杀我?”
金并嗤笑了一声,显得很不屑,“你以为你拿到了枪,就能够杀我了吗?”
“不,当然不,金并……”
丑摇了摇头,他低着头,斜着眼睛,有些神经质地舔动着猩红的嘴唇,“我要感谢你,金并,你让我住在了哥谭最密不透风的房间,哦,这生活真是太棒了,让我有点想念我的阿卡姆了……”
“你从哪里拿到的枪?”
金并打断了丑的话,冷冷地问道。
“哈,哈哈……你现在到关心起这个来了,但那可不是重点……”
丑干哑地笑了起来,那癫狂的模样就像个疯子——哦,他本来就是个疯子。
“你到底想……额……呃……啊……”
金并紧皱着的眉头失去了维持的力量,他的脸上露出了僵硬的笑容,脸色亦随之惨白。
“哦,我忘了了,我在你的雪茄里放零玩意。
为了表达我的歉意……”
丑果断地扣下了扳机。
“砰!”
伴随着嘹亮的枪响,红色的旗子混合着彩带,从那枪口中喷涌而出。
“嘿嘿嘿,嘻嘻嘻,哈哈哈……”
房间里的笑声最终止于寂静,丑收起了令人生厌的笑容,越过了昏迷的金并,拍了拍站在金并身后的两个打手。
“这还真是简单难度,不是吗?”
那两个打手并没有做出任何的回应,因为他们的脸上带着僵硬的笑容,早已经死去。
“哦,你们这两个家伙还真是没礼貌诶”
皱着眉头,似乎十分不满,丑轻轻一推,便将两个打手推到,他转身从死去的金并嘴边顺过了那根雪茄,毫不在意地叼在了嘴里。
一只手转着那把滑稽的彩旗枪,另一只手拉开了房间的大门,临走前,丑似乎想到了什么,转过了头,冲着房间角落的监控露出了笑脸。
“金并,我不会杀了你的,但是,我会折磨你,折磨得非常、非常的认真!”
挑了挑眉,丑将雪茄从嘴边拿开,他冲着监控吐了一个烟圈,“等我的好消息,金并。”
“无论你想去伤害谁,无论你想去哪儿,你都会回到你的病房里,丑,而且是现在!”
被变声器处理过的低沉男生在丑的身后响起。
与之一同落下的,还有蝙蝠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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