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公判三名抢劫嫌疑犯,他们被名法警带上了被告站台。
柯俊文和所同学都了一个概念,管什,在法院判决前,都能叫罪犯只能叫嫌疑犯。
先,一名审判员开始宣读当事身份: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户口所在地;家庭址;否受到过刑事处分行政处罚;何时被羁押;何时被取保候审等等。
法庭对以上做了核对,审判员宣布被告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员及其他诉讼参加:公诉,辩护名单,他向合议庭组成员、公诉及辩护问到:“否申请避?”
所员均答:“避!”
于他面向三名犯罪嫌疑宣读:“当事和辩护享权利:据《中华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法庭审理过程中,当事和辩护、诉讼代理权申请通知新证到庭,调取新物证,申请重新鉴定者勘验。”
全校近千名师生,都第一次参与庭审,心高兴激动心里也非常好奇,比任何学习进修都认真,一个讲话,会场安静而严肃。
柯俊文第一次知道了庭审准备阶段流程。
接下,审判员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师生们都饶兴趣地观看着。
一名检察官做公诉,开始宣读起诉书。
结束审判员询问三名被告:“宣读内容否与收到一致?”
三名犯罪嫌疑实实答:“一致!”
柯俊文和其他一样,厌恶地盯着台上三个,他们都规规矩矩地低着头。
审判员开始询问其中一名被告:“起诉书中指控事实否存在?指控罪名否成立?否自愿认罪?”
名被告对起诉指控犯罪进行了陈述,慑于威严法律以及众多师生憎恶神,他声音比较小,审判员几次提醒他大声点。
然公诉检察官对他进行了讯问。
在过程中,审判员说:“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律师应该认真听取对被告讯问、问,做好问准备。
公诉向被告提出威逼、诱导与本案无关问题,辩护律师权提出反对意见。
法庭驳反对意见,应尊重法庭决定。”
再然辩护对名被告也进行了问······
法庭对另外两名被告进行了同样程序。
整个过程,柯俊文体会到了庭审严肃认真,所工作员都一丝苟,每个字句都非常专业而且简单易懂。
进行了举证、质证阶段,法庭辩论,被告最陈述,然休庭,让合议庭商议等等程序。
柯俊文和所师生一样,对于次公判大会学习到法律知识,终生难忘。
学生阶段,对一个生观、世界观树立着至关重要作用,尤其中学阶段,所以,在中学进行法制教育以此提高中学生法律意识,大大地减少了中学生打架斗殴致伤残、抢劫、强、敲诈勒索、拉帮结派等等良风气,从而让学生走向成才路成功路。
合中学用样方式,牢牢地保持着良好校风校纪。
柯俊文也常常觉得,在样学校学习,很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