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氏一边擦拭着神兵,一边娓娓道来,“这杆龙纹枪是我当初嫁给你阿爹时带来的嫁妆。”
“可惜你爹爹不喜用枪,只喜马槊,你大哥又使不动这杆枪,如此便一直放在这书房吃灰。”
“我听闻张叔夜使的一手好枪法,你把这杆枪拿去做拜师礼,也不堕了我王家威风。”
王智闻言先是一喜,后又皱眉道:“阿娘,这可是您的嫁妆,就这样送人,合适吗?”
“有什么不合适的。”
种氏轻斥了一声,严肃道:“你且记住,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生父给与你生命,师父教给你生存的技能,一但拜师,这师父就是你的第二个父亲,你当要如父般对待孝敬。”
王智珍重点头,“嗯嗯,阿娘,我知道了。”
“嗯,拿去吧。”
种氏递过龙纹枪后又吩咐道:“路上记得把‘六礼束脩‘备齐,张叔夜毕竟是个文人,礼节不可马虎。”
“嗯嗯,我晓得。”
王智接过龙纹枪,告别阿娘,出了书房耍了两把,心中大美。
路过两小儿玩闹,顺手就把小王沆头顶的牡丹花给拔了下来插到了自己头上,又引的小家伙大声嚎哭。
王智也没去管他,扛着长枪,大摇大摆的离开了后院。
边走还边唱道:“仰天大笑拜师去,我辈岂是蓬蒿人。”
有宋一朝,男子头戴簪花是为风尚,此潮流自唐朝时就有,寓意着探花高中,到崇尚文风的宋时最盛,甚至每逢重大节庆活动,皇帝都会赏赐花,不管是臣子,还是仪卫,都得戴上,至此男人戴花已由一种普通的习俗提升到国家礼仪。
王智今日是要去拜师学艺,如何能不正衣簪花以示尊重。
待出了王府大门,王富与王贵两兄弟已然是跟随身后。
一路挑挑拣拣,不多时,两兄弟怀里抱着、腰里挂着的已经满满当当。
前方领路的王二郎面如冠玉,眼若流星,长袍艳丽,头戴牡丹,在粗衣尘面的人群中煞是耀眼,引得大姑娘小媳妇纷纷娇羞而视,脸红不已。
可惜手中提着的干肉条,把这份美感给坏了个七七八八。
这猪肉条正是种氏口中的‘六礼束脩‘之一,代表弟子诚挚的心意,除此之外王富怀里还有芹菜、龙眼干、莲子、红枣、红豆等五种束脩,皆各有意义。
至于王贵怀里则是抱着一箱珠宝,背后还拴着用布条包裹的龙纹枪。
不多时三人便来到了赵德显所说的保康门外桃林巷,待问了巷口老者后,径自来到一户普通人家门前。
“笃笃笃”
王智扣指成环轻敲了三下大门。
不一会便听到门内有脚步声靠近,王智退后两步,清了清嗓子,整了整衣衫。
咯吱一声,大门被人从里打开,探出一个虎头虎脑的少年来,瞧着身形并不比王智小上一分,甚至隐隐还有超过。
“你们找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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