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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因斯越害怕的越是我要做的(第1页)

这个“小故事”

讲述了因斯·赞格威尔如何背叛了教会,并偷走了封印物羽毛笔,又详细的讲述了羽毛笔的功能,除了抢夺圣者骨灰这件还没生的事情外,可以说将他的底裤都给扒了个干净。

至于下一篇《因斯·赞格威尔的阴谋和野望》,爱德华也早就打好了腹稿,只等第一篇布之后,便紧随其后步步紧逼——他就不信这么干,因斯这个蹩脚编剧还能写得下去,还能不跳出来!

主编接过爱德华递过来的纸,蹙眉说道:“可是我们报纸的内容,一般都至少提前一周就确定了。”

他低头扫了一眼纸上的内容,灰色的眼眸中渐渐多了些讶异,他拿着钢笔又在小本子上快写了几句,“呵,有点意思。”

很快,他的眉头又皱了起来,“就是文笔太差了,需要再调整调整,爱德华先生不介意吧。”

“……您随意。”

“等着看明天的报纸吧。”

次日一早。

爱德华家的房门就被敲响,开门一看竟是斯蒂文。

“怎么了,格林先生。”

“唔,主编刚才差人来告诉我,说他们报社的印刷机昨晚坏了,现在正在抢修。”

“印刷机坏了?”

“对,说是年久失修。”

“好的,我明白了,麻烦你了。”

“哈哈哈,客气。”

斯蒂文一走,爱德华的脸色就沉了下来:果然没那么容易,报社的印刷机肯定又是因斯·赞格威尔强行给写坏的。

“所以,你也不想让太多人知道羽毛笔的事情是吗?好,这反而简单了。”

爱德华快的将自己拾掇好,给莉莉丝开了个罐头,又添上一盆小鱼干,用门钥匙再次前往贝克兰德。

乔伍德区,休和佛尔思的出租屋。

敲门好一会儿,佛尔思一脸疲倦的打开了门,她拿着钢笔,头散乱,眼眶一圈微微黑,精神非常不好的样子。

“是你啊。

哈欠~~”

她打了个哈欠,揉着眼睛无力道,“别这么看我,连续通宵三天,你不一定比我现在好。”

爱德华跟着她走进屋,看了眼书桌上那厚厚的稿纸,惊讶道:“没想到佛尔思小姐也会这么努力的时候。”

“拜托,虽然我平时是有点……”

她用食指大拇指比划了一下,“一点点的懒散,但跟编辑约定好的时间,一般都会准时交稿的好吧。

我跟你说,这世上的小说家都是逼出来的,不到最后关头一定写不好故事。”

佛尔思背靠着书桌坐下,端起早就凉了的半杯咖啡一口喝光,精神稍微好了一些,“休一大早就出门了,你要找她,换個时间再来吧。”

“不,我是来找你的。”

“找我?”

佛尔思挠了挠头,有些奇怪。

“佛尔思小姐作为布好几篇小说的小说家,有认识贝克兰德报社的人吗?咳咳,我知道出版社和报社不是一回事,但可能也会有交集吧。”

佛尔思点燃了一根女士香烟,将空了的香烟盒捏成一团扔进了垃圾桶:“事实上,贝克兰德的不少出版社和报社都是一体的,比如我供稿的出版社,同时也每天刊出《贝克兰德日报》,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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